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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学静日本残疾人福利事业蓬勃发展因素分析与启示
日本作为经济发达国家,其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当今世界的先进水平。本文综合叙述了日本残疾人所能享受到的全面的社会福利,可以感到日本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蓬勃发展的盛况。本文主要分析其原因,并提出对中国的启示与建议。
一、日本残疾人福利现状
本人长期关注日本社会保障,在日本,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得到充分重视。在日本,政府对残疾人在就学、就业、就医等各个方面都有一系列优惠措施,有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完善的法律体系,社会各界对残疾人的关怀无微不至。日本全社会良好的关爱残疾人的风尚,为残疾人创造了一个舒心的社会环境。
(一)全面的残疾人优惠政策
在日本,残疾人被称为“障碍者”。在东京,残疾人按规定领取身体障碍者证件就能享受到政府的一系列优惠措施。 主要有以下9个方面:
1、在就学方面。日本各地区都设有专门针对残疾人的“特别支援学校”,确保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到普通公立学校就学,学校不得拒收。即使是超出义务教育的高中和大学,入学考试也不设体检,只要残疾人能考上,就能入校读书。为鼓励盲童和聋童进专门学校受教育,国家给予部分资助。其中包括:书本费,文具费,校内午餐费,走读来往的交通费,旅览费,还有残障学生回父母家的探亲费。
2、在就业方面。各地区政府开设了专门的残疾人就业促进机构,帮助残疾人掌握劳动技能并提供就业机会。国家则规定政府机构和民间企业、特殊法人等必须招收一定比例的残疾人,达不到要求就要向国家交纳补偿金。具体政策是实行残疾人就业比例制。从1960年起,日本实行按比例就业制。这就是说,任何机构的从业人员中,残疾人要占一定比例。分两种情况:在政府管理的机构中,从业人员总数的2.1%必须是残疾人;在私营机构中,残疾人必须占全部雇员的1.8%。不论政府机构还是私营机构,残疾人比例数达不到上述标准者,要进行罚款。少一人,罚款50,000日元,直到达标为止。
3、在就医方面。残疾人领取助听器、义肢等残疾人用品的自费比例只有一成,在公立医院看病也可享受比普通人低得多的自费比例。
4、在住房方面。残疾人在空出或新建住房招募入住者时享有优先选择权。
5、在出行方面。残疾人可免费乘坐公营地铁、公交车等交通工具,可在公立设施内免费停车。例如:视障者乘坐公交车或渡船,可享受半价。视障者乘坐飞机,打折25%,其陪同人员一样。视障者乘坐出租车,凭有效证件,打折10%。有些大城市,一年发给若干张出租车福利券,视障者凭福利券乘出租车免费。
至于铁路方面,情况复杂一些。全盲者及其陪同人员乘火车,都享受半价。而低视力者乘坐火车超过一百公里的,仅本人享受半价。但乘坐快车和卧铺车,不论何种残障,均不享受优待。有些城市另有规定:乘坐开往邻近地区的短途列车,残障者免费,其陪同人员则半价。为视障者出行安全、方便,国家出资修建了可触觉地面,包括条状凸起和块状凸起两种。条状凸起,引导视障者沿着条线往前走,可通往商店、餐馆、旅社、邮局、医院等。块状凸起,多部署在横穿马路的人行线两端和阶梯的始终点。
在十字路口和建筑物的大门口,安装有音响的信号,便于视障者寻找。乘电梯,有语音报告楼层。住旅店,房间门外都有盲字编号。
在城市里,为坐轮椅的残障者建立无障碍社区、无障碍公共场所,成为施政纲领中必须坚持的原则。
另外,凡年满18岁的完全失明者,国家免费提供导盲犬,便于盲人出行。日本政府规定,凡年满18岁的完全失明者,国家免费提供引路犬,供出行使用。视障者可以牵着引路犬自由出入商场、餐厅、医院等公共场所。
考虑到盲人出行的安全和方便,国家出资修建可触觉地面。这种地面包括条状凸起和块状凸起两种。条状凸起盲道,使盲人沿着条线向前走,可通往商店、餐馆、旅社、医院、银行等。块状凸起,大多部署在横穿马路的人行线两端或阶梯的起止点,这实际上是一种足底信号。另外,在十字路口和建筑物的大门口,安装有音响信号,便于盲人寻找。乘电梯,有语音报告楼层。住旅店,房间门外有盲字编号。
几乎每条道路和所有公共场所都设有盲道等方便残疾人使用的设施,国会议事堂和总务省也不例外。
在迪斯尼乐园,老人和残疾人享有绝对优先的权利,不仅可以越过长长的队伍直接使用游乐设施,而且卡通人物也会主动与他们合影拥抱,给予安慰和鼓励。其他社会公共服务管理也颇为值得称道。
6、在保障生活方面。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还可每月领取政府的补助金。例如:盲人按其视障程度分1级和2级。按照政府"基本残障抚恤金"的规定,对1级视障者(全盲),每月发给81,000日元,对2级每月发给65,517日元。但不是人人有份,要看视障者的收入而定。低收入者全额发放,中等收入者半数发放,高收入者无权享受。另外,对那些需要经常护理的重残者,每月发给特殊津贴26,230日元(上述数字为2000年前的数字,一般5万日圆即可维持生活)。 对于20岁以下的残障儿童和需要经常护理的重残儿童,另有"残障福利津贴",其数额各地不一。东京是世界上物价最贵的大城市,每月发给15,500日元。
残障者在天灾人祸面前,更是个弱势群体。为此,日本政府建立了预防、救助网络和紧急通讯系统,并且落实到户,还免费向残障者家庭发放火焰报警器和自动灭火机等。
在东京都内作为残疾人,可以享受的福利。每月可以领到7000日元的生活补贴费,每年可以领到6万8千日元的出租车费代金券,如果有私家车,代金券还可以换成同等金额的汽油票。凭残疾证乘坐都营公车免费,私营公车半价。除到各旅游景点游览免费外,还可以免费带一名看护人员入场。自己腿上的支具市价要15万日元,由于照顾残疾人,自己安装支具免费。凭残疾证家用电话和手机话费半价,此外使用都营存车场也免费,医疗费全免,还可以优先选住比市价便宜很多的都营住宅。就连自己家里附近的很多大超市都可以为残疾人免费送货。
7、在税收优惠方面。在税收方面,如收入税、消费税、遗产税、居住税、礼物税等,对残障者都给与优待,或减或免。视障者开办按摩诊所,免营业税。另外,残疾人的抚养人也可享受所得税扣除、车辆相关税费减免等优惠。盲文资料和视障者有声读物,邮寄免费。残障者邮寄包裹半价。残障者组织出版的杂志、刊物,邮资低廉。
日本的盲文出版物价格昂贵,比普通印刷品贵得多,视障者意见很大。因此从1992年起,政府给盲文出版商适当的补贴,以此降低成本,让视障者买得起书。
8、在生活照顾方面。残障者可向公共事物所申请,派家庭服务员帮助处理一些家庭杂务,如清扫、洗涤、照料病人等。通常是一周一次,一次半日。如有需要,可增加次数。其收费,也是根据残障者收入高低而定。当然,比雇佣私人保姆要便宜得多。同样,残障者要出门远行,比如看病、旅游等,也可请公共事物所派人陪同。其收费原则和上面相同。
9、在邮政和娱乐方面。盲文信件和盲人有声读物,邮寄时免费。残疾人邮寄包裹,也享受半价优惠。残疾人组织所出版的杂志、刊物,邮资低廉。残疾人去公园、动物园、博物馆等,或免费或半价。盲人看电影、看电视,很不方便,语言、音响以外的东西就无法欣赏。于是,出现了专为盲人的影像描述服务。就是说,在电影、电视剧的放映过程中,盲人只要戴上专用耳机,就能听到有关景物、色彩、容貌、服装、表情、动作等的解说,使盲人了解作品中的无声世界,从而真正听懂作品。
(二)来自社会各界的人文关怀除了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残疾人的优惠外,社会力量也给予残疾人很多关怀。
1、社会服务团体的做法。日本有很多专为残疾人服务的社会团体,这些团体通过组织各种活动为残疾人提供帮助,有的还每年向残疾人发放慰问金。
2、私营部门的做法。一些私营部门也有对残疾人的优惠措施。比如私营的地铁、电车对残疾人乘车有半价优惠;残疾人家庭的电话费也实行半价;到东京迪斯尼这样的游乐场所,残疾人可以不用排队等等。
3、企业的做法。各大公司都竞相开发针对残疾人的产品,大大方便了残疾人的生活。日本政府很 重视研制助残用品,并免费发放或低价销售给残疾人,使他们在生活、学习、工作上得到尽可能多的方便。这些助残用品有:盲杖,假眼,放大镜,助听器,盲文打字机,假名打字机,收音机,录音机,轮椅,步数器等。还有一些具有语音功能的手表、计算机、秤、定时器、指南针等。1965年,为视觉障碍行人设计的触觉警告/向导区域被发明并成为专利,并于1967年被正式安装到人行道上。这一系列发展使得视障人士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社会。从1970年起,为轮椅用户设计的特殊的直升电梯被安装在火车站里,后来又发明了将三级台阶转换成平的站台的升降梯。这些都是建筑物或者设施的拥有/操作者自行安装的,并不是被命令安装的。
4、社区护理及心理辅导。在日本注重对精神障碍者的保健指导和心身障碍者的治疗指导。这主要是由社区来完成的。
(1)对精神不健全者的保健。主要是家访保健护士定期去患轻微精神病或精神病尚未痊愈者家中访问,了解病情,根据病人不同情况进行健康指导,了解药物治疗效果,督促他们定期去医院复查,按医嘱按时服药;尤其定期到精神轻微障碍的围产期妇女家中访问,教导她们如何养育婴儿、换尿布、洗澡等;对经济困难者或无经济来源的精神障碍病人,发放津贴或捐赠生活物品,使他们能过上基本正常的生活。开设作坊保健所专门为精神病恢复期的病人及脑中风后肢体偏瘫或活动受限的病人,设立制做小型手工艺品及日用品的场所,并将其制造的产品销向社会。这不仅可以锻炼病人的患肢,提高其动手能力,而且使病人参加了社会交往,对稳定病人情绪,提高其自信心,具有很好的作用。
(2)心理护理保健。护士定期与病人谈心,了解其思想和心理活动,了解其家庭及人际关系等方面的问题,协助病人解决各种实际问题,以减轻病人的思想负担。同时还进行戒酒教育。在日本嗜酒者较多,保健护士对精神不健全者每周定期进行戒酒讲座,使病人了解嗜酒对病情稳定和恢复的危害性,帮助病人戒酒。
5、志愿者个人的做法。日本参加志愿者活动的人很多。他们有的给视障者念书念报,有的将印刷体书籍翻译成盲文,或将报刊、杂志录下来成为视障者的有声读物。日本国内一些有名的报刊、杂志,几乎都由志愿者制成录音带,供视障者使用。有些志愿者还组织起来,免费为盲人出游充当向导。
6、无处不在的人文关怀。在日本,不论走到哪里,都能看到各式各样的无障碍设施。道路、车站、公园等公共场所都有盲道和供轮椅上下的斜坡;公共厕所都有供坐轮椅者使用的马桶和扶手;电梯都在较矮处设有扶手和按钮;车站都有带盲文的自动售票机。如果有坐轮椅的残疾人乘坐电车或地铁,车站职员会在车门和站台间铺上板,使轮椅能方便地上车,而下车时,车站职员也会同样铺上板,让轮椅下来。日本公共场所一些残障设施很齐备,上下电车乘务员有专门照顾轮椅乘客的一套程序,出门乘车也很便利。日本在残疾人事业方面最为难能可贵的是,对残疾人的关怀已经渗透到了社会的每个角落。和享受到的各种福利相比,日本给残疾人营造的宽松的社会环境。
二、 日本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蓬勃发展的主要因素
(一)法制健全,发展残疾人事业有法可依
日本在残疾人事业方面能取得这样的成绩,首先要归功于完善的法律体系。《障碍者基本法》 是日本残疾人事业最基础的法律,同时还有与之配套的诸多相关法律。此外,各地方也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与其配套。这些法律涵盖了残疾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本人提交的另一篇文章中提到的很多优惠措施都是法律规定的。日本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依据政府颁布的《障碍者基本法》进行,残疾人的就业、康复、教育、文化等工作由相关的政府职能机构依据《障碍者基本法》规定共同承担完成。除《障碍者基本法》外,还有配套的专门法,如《促进残疾人雇用法》、《肢残人福利法》、《智残人福利法》等。在新政策出台之前,立法部门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残疾人意见。在法规政策出台后,法规的执行就会受到方方面面的监督。政府还会根据社会的发展,对相关法律进行修改或出台新法,使其适应新的形势。一般每隔3—5年修订一次,《障碍者基本法》自1970年实施以来已经进行了7次修改。从整体看,完善的法律法规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
(二)政府在发展残疾人事业中起主导作用
1、各级政府通力合作。日本的残疾人机构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政府性质的残疾人机构,二是民间组织的残疾人社团法人机构。政府性质的残疾人机构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他们直接参与国家有关残疾人政策和法律的制定,负责向国家通报、反映残疾人的情况和呼声,协调政府与地方残疾人服务机构的关系(工作人员全部为政府官员);民间组织的机构设有专门的地区残疾人协会和多元化管理委员会,由残疾人家属和志愿者组成,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服务方式主要是反映残疾人的呼声、组织残疾人及其亲友进行国内外交流、开展康复服务等。政府在推进残疾人事业方面也功不可没。日本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均设立了专门管理残疾人事务的部门,这些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通力合作,确保残疾人事业有条不紊地进行。
2、加大财政投入。依靠雄厚的经济实力,日本中央和地方政府每年在社会福利事业上投入大量预算,兴建无障碍设施及残疾人康复、教育和就业帮助设施等。由于日本经济发达、实力雄厚,加上日本政府及地方政府都十分注重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以赢得纳税公民的信任和支持,因此,政府在每年财政支出中,残疾人事业经费占了相当的份额,有效地保证了各项计划的实施。例如,2007财政年度 日本厚生劳动省的预算中,社会保障相关费用占到97%,达到20兆9659亿日元。其中社会福利费占7.6%,达到16223亿日元 。按一般用于残疾人福利经费约占20%计算,应达到3244.6亿日元,绝对值折合人民币约为220亿元。在日本,政府的财政收支情况透明度很高,详细的收支情况公民都清清楚楚。一但列入预算的项目,就会严格遵照执行。
日本政府对残疾人事业高度重视,并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作后盾,可以说,日本的残疾人事业是在高层次、高水准上运行,残疾人的各项权益基本得到有效保障,政府在残疾人事业中的主导作用也得到充分发挥。
(三)注重发展社会福利组织
日本残疾人福利机构和设施主要有二类:一类是由政府直接管理的福利机构和设施,全额财政拨款,以收容重度残疾人为主;另一类是由政府委托社会福利团体、财团、慈善机构等组织管理的福利机构和设施,经费大部分由政府投入,收容轻中度残疾人为主。日本的许多公共性质的残疾人福利事业是由国家、地方政府、社会福利事业团体经营的。关于福利设施的经营权,直接由国家和政府经营的国立、公立设施只占设施整体的20%左右,其余的80%都是由民间社会福利事业团体接受国家和政府委托从事经营。但是,福利设施的建设费、设备费等费用的80%由国家和地方承担,其余的20%由经营者自负盈亏。这种多元化的参与形式是值得我国借鉴的。同时,政府还与社会团体合作,通过它们为残疾人提供帮助。
(四)将科技和文明全面融入残疾人事业
日本残疾人事业充分体现了人性化原则。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
1、无障碍设施随处可见。不管是在马路、车站、商场、宾馆、机场、公厕等公共场所,还是在残疾人福利机构和服务设施中,都设有方便残疾人的盲道、坡道、扶手。车流量较多的道口,大多设有语音提示器,方便盲人过马路。公共场所的电梯按钮、公用电话按钮面板、扶手的起始和终端、自动售货机面板等处都贴有盲文指示标记。一般公共场所的门都安装感应自动开关装置,方便行人进出。在一些小的店铺即使没有专用坡道,也用木板临时搭成,方便轮椅通过。有楼梯的地方一般都有电梯,在电梯门上有明显的轮椅标志。在一些景区门前都备有轮椅供肢残人和老年人使用。在日本,肢残人可以驾驶经过改装的汽车(聋人也可以),在所有的停车场最近的位置都有残疾人停车位,并画有显眼的轮椅图案,健全人的车辆不允许占位。日本部分线路的公交车有轮椅升降的装置,肢残人乘坐公交车出行基本没有障碍。日本所有公厕都是无障碍建设,有轮椅专用的厕位。在日本的旅行图上,都标有轮椅可以通行以及可以停放的标志。日本聋人之间的交流更多地通过网络视频,用手语进行交流,电视屏幕上都有字幕,在很多大型会议上都配有手语翻译等,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服务意识。从这些无障碍设施的规划、设计、制造和施工来看,无不体现“一切为了残疾人,为了残疾人的一切”的理念,体现了日本社会的高度文明。2、现代高科技在残疾人生活中得到应用。一些导盲板、盲文指示标记等应用新材料、新工艺制作,看上去既美观大方,又经久耐用。语音系统、盲文、计算机的有机结合,盲人能够自由自在轻松上网浏览。电子屏幕手语、聋人拨打电话已屡见不鲜。运用仿生技术和电子技术研制的假肢、假腿,虽其价格昂贵,其功能和外观可以乱真。丰田公司、本田公司等著名汽车制造商,加快研制方便肢残人驾驶和可供轮椅车自动升降进出的面包车和轿车,抢占市场,造福于残疾人。
(五)残疾人普遍受到社会的尊重和重视
日本残疾人普遍受到社会的尊重和重视,社会的方方面面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创造了许多有利条件,有些方面还纳入国家的法律法规。如残疾儿童必须接受教育,一般情况主张随班就读,特殊情况要到特教学校,而且从小学到大学都有特教教师。日本的特殊教育具有完善的教育体系以及现代化教学设施。残疾儿童到普通公立学校就学,学校不得拒收。即使是超出义务教育的高中和大学,入学考试也不设体检,只要残疾人能考上,就能入校读书。为鼓励盲童和聋童进专门学校受教育,国家给予部分资助。其中包括:书本费,文具费,校内午餐费,走读来往的交通费,旅览费,还有残障学生回父母家的探亲费。对重度智残人实行集中供养。通过分类解决智残人就业、培训、生活等问题,促进他们回归社会主流。在日本,残障人士就业受到特别政策的照顾,不少人有着很不错的工作;企业录用残障人士达到一定比例,可以得到大幅减税;而图书馆等公共机构,更是要求优先录用残疾人。从1960年起,日本实行按比例就业制。这就是说,任何机构的从业人员中,残疾人要占一定比例。分两种情况:在政府管理的机构中,从业人员总数的2.1%必须是残疾人;在私营机构中,残疾人必须占全部雇员的1.8%。不论政府机构还是私营机构,残疾人比例数达不到上述标准者,要进行罚款。少一人,罚款50,000日元,直到达标为止。
日本残疾人、残疾儿童、老年人、失业者的社会福利、社会保障比较健全和完善。2003年,日本还实行了支援费制度,为残障人参与社会生活提供服务和特别扶助,这使残障人的生活水准跟上社会经济发展。对残障人发放年金(退休金),同时对重度智障者和重度残障人并存的家庭给予特别福利津贴。这背后的措施是政府为了保障各类残疾人机构正常运转,投入了大量的经费;同时对不同类别的残疾人,根据家庭收入和轻重程度,规定乘坐飞机、汽车,地铁均有优惠,在社区提供医疗、就业服务,利用公共设施可以减免费用等。残疾人终身享有医疗、生活保障津贴,残疾儿童成年后便可享受社会福利津贴,保障他们达到正常人的生活水平。从这一点看,反映了残疾人受到社会的尊重和重视,同时也反映了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的一面。另一方面,国民素质的整体提高,扶残助残在全社会形成风尚。公共停车场有轮椅标记的停车位,公共汽车、地铁车厢内的残疾人专用坐位,很少有人占用。它显示着日本政府和社会在无差别地对所有公民的基本权利予以保护和发展的同时,更是有差别地对有特殊需求的公民权利给予特殊的保护和发展。另外,日本还很重视国民的参与,国民不但是福利的受惠人,还应当是福利的参加者。
(六)设立专门教育机构培养专业人才
日本近十年来,对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采取了许多措施,调整和扩建了社会福利专业人才的教育机构。比如,有专门的社会福利士的培养教育。有短期的培训学校,培训时间为6个月。在大学系统学习社会福利专业4年以上,在短期大学或大专学习2年,具有2年社会福利工作的经验者才有入学资格。学员经过这两种学校培训之后,参加社会福利士资格的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社会福利士资格证书。日本政府除对人才培养采取种种措施之外,还从确保人才方面做了许多工作。日本厚生省在1992年修订《社会福利事业法》和《社会福利设施职员退休法》,并制定了《福利人才确保法》,从法律上对福利人才的培养和人才应该享有的经济和社会地位予以保障。
三、对中国的启示与建议
(一)加大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支持力度
1、政府加大对残疾人机构的政策支持。坚持政府主导和公益性质,将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括把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服务内容纳入政府社区服务的工作范畴。明确机构定性,建立政府、社会、个人分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为服务人员和托养人员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为残疾人工疗、农疗产品提供适当的保护性生产和销售,增强机构的自我生存能力;通过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和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提高社会和个人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积极性,促使残疾人服务和社会公共服务充分融合,扩大和丰富残疾人服务资源,解决供需矛盾,形成多种服务主体共同发挥作用、多种服务方式互相补充,提供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安养等多形式的服务,最大限度满足残疾人及其家庭的需求。
2、争取政府资金支持。因地制宜,有条件的地区出台残疾人托养服务资金补贴政策,使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能得以生存下去,真正发挥为政府分忧、为残疾人家庭解愁的社会稳定机制作用,推进和发展我市的残疾人服务业。日本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特别是对老年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政府采取花钱买服务的方式,鼓励民间投资修建无障碍设施和兴办福利机构,兴办这类福利机构的企业在日本称为"社会福址法人",一般都以股份制形式组建,政府会给予经营方优惠的政策扶持。比如所用土地有优选选用权、租用土地费用低、修建设施给予补助、并且不需要纳税等。这类福利设施一般建在乡村,环境优美、设备先进、简洁实用。老年人、残疾人由政府就近安排进入托养中心,费用由政府补助和家属支付。我们应借鉴日本的管理经验,指导托养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范化、个性化服务转型,加大对需要进入托养服务机构的残疾人的补助力度,对于家庭生活标准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残疾人,也可以根据财力逐步给予适应补贴,减轻残疾人家庭需负担较高额托养费的压力,做到因人因需给予补助。在鼓励经营方面,政府也可学习日本政府的优惠政策,对经营场所提供低偿或无偿使用,从根本上解决民办和社区托养服务机构的生存和处境,把为残疾人服务与社会公益服务结合起来,建立多形式、多层次的残疾人托养服务网络体系。
(二)努力营造方便残疾人的设施环境
1、注重各类辅助器具的研发和生产。中国目前约有8300多万残疾人和近1.5亿老年人口,各类辅助器具是帮助残疾人和老年人以及特殊人群补偿功能、改善状况、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和工具。在日本残疾人辅助器具包括老年人辅助器具、康复器械和护理用品行业非常发达,各类产品达两万种之多,广为社会公众知晓。我国的残疾人和老年人的人口在世界上居第一位,但辅助器具的生产和应用与国际发展还有一定的差距,有些领域差距还比较大。目前涉及无障碍设备、生活自助、家居环境改造和文体娱乐等方面的产品还不多,产品比较单一。学习和引进国外先进设备包括相关的服务,可以直接改善我国残疾人、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和品质,也将进一步促进我国这一行业的发展。
2、大力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应将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国家以及各地区新一轮总体规划,坚持以人为本,每一幢重要建筑、每一片广场、每一个公共景观、每一条道路,都要根据功能和特点把无障碍设施考虑进去,做到精心安排、设计、建设,形成既具有方便各类弱势群体功能,又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强烈时代气息的城市形象。
3、鼓励和引导高科技成果在残疾人工作领域的应用。日本有识之士认为,今后在世界范围内很有前途的二个产业,一个是环保产业,另一个是福利产业。有关方面要尽早确立“福利产业”的概念,涉足“福利产业”领域。同时,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机构和科技人员对残疾人专门设施、专门用品的研究、开发、推广和应用。
(三)大力培养社会福利专门人才
设立社会福利专业人才教育机构。残疾人福利是一门专门的学问,需要进行专业化的管理。目前在我国残疾人教育事业还很薄弱,在从事残疾人福利的许多人员中,很多人都没有学习过这方面的专业知识。目前在我国可以试点开设残疾人福利专门学校,招收品德优秀的学生,学习初级的看护和保健、急救知识,考试合格后从事专门的工作,这样既可以解决各个社区缺人的现状,还可以解决一部分就业问题。随着对残疾人福利事业的关注这种人才的需求量将会越来越大。并且考虑给予残疾人福利高级人才的优惠待遇,以吸引越来越多的人从事这项工作。
(四)形成扶残助残良好社会风尚
1、动员民众广泛参与。发展残疾人事业,不仅要有好的法制和政策环境,还要有良好的社会环境,更需要广大残疾人共同参与。日本国民的高素质在残疾人事业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日本国民从小接受良好的教育,普遍养成了遵纪守法、关爱他人的习惯,这使得扶残助残在全社会形成风尚。比如,在公共场所,人们看到残疾人不会大惊小怪、指指点点;在公共汽车、地铁车厢等交通工具内,残疾人的专用座位很少有人占用。普通国民对残疾人的关爱,不仅是政府在发展残疾人事业方面的群众基础,也是助残社会团体得以蓬勃发展的社会土壤,更为残疾人创造了一个舒心的社会环境。为此,我们要在全社会形成残疾人自强自立和人民群众扶残助残的良好风尚,使人们通过开展群众性的公民道德实践活动,思想感情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
2、建立高素质的志愿者队伍。日本的无障碍设施十分完备,这一方面有经济发达、技术先进的因素,一方面也有整个国民素质很高的原因。他们拥有一大批志愿者免费热心为残疾人服务,比如为残疾人提供医疗、教育、康复、就业等多种服务并为盲人录音有声读物、培训肢残人舞蹈和康复、担任聋人手语翻译等,残疾人出行时通过志愿者出租车呼叫,提供上门服务、搬家、运输、为残疾人修理家电、送辅助用具上门,理发以及各项公益性服务等,使得各类残疾人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克服了很多障碍。随着我国国民素质的提高,志愿者队伍也在逐年增大,特别是在校大学生的参与能力最强,但目前由于服务残疾人专业知识的缺乏,使志愿者只能提供比较单一的服务工作,建议定期举办残疾人护理服务培训班,使志愿者在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方面发挥出积极的、有效的作用。
日本作为经济发达国家,其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当今世界的先进水平。尽管我国与日本的社会制度和基本国情不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不可能超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但努力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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