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障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758|回复: 2

残破的天空(二十三)

[复制链接]

33

主题

37

帖子

37

积分

新人会员

积分
37
QQ
发表于 2008-1-20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早晨也没有吃饭,不是因为不想吃,而是因为没有时间。
  已经很久没有看书了,所以我一大早就一头扎进了重庆书城,再也不愿出来。就看书这一点来说,我已经达到如痴如醉的地步。
  突然收到了赵敏发来的短信:“你到重庆了吗?现在在哪里?”此时我的内心涌起一丝淡淡的喜悦。我立刻回信到:“已经到了。我在重庆书城。想我了吗?如果想我,就来见我。”
  “哼,你臭美吧!我现在可要去报名,你报了吗?”
  “我?还没有。下午在说。”
  我想赵敏是不会来找我的,结果她却意外地出现在我的身边。我喜出望外。一个月不见,她仿佛又长高了些。她仍就那么美丽,眼睛仍然明亮而澄清。她是悄悄地出现在我的身后。当时她用力拍了拍我的后背,我吃了一惊。突然看到她,我的心咚咚地跳个不停。我想,我的脸一定涨得通红。
  赵敏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也似乎有些不自然起来。不过她似乎很快就调整好了自己的心绪,微笑地看着我,恍惚间,一切都像不真实了。
  原来,我真的很喜欢她!
  我想,她也应该喜欢我吧!
  但不承认这就是所谓的爱情。对于爱情,我很困惑,仿佛又不敢面对。
  处在交叉的十字路口,我的内心又仿佛也有些许的渴望。是那一丝若隐若现的目光吗?是那牵肠挂肚的羁绊吗?还是那相视时的微微一笑?我从未经历过,所以不明白。
  想起了以前看过的一部电视剧--<梧桐相思雨>,结局让我很迷惑:为什么片中的女主人公会同时爱着两个人?她为什么要说“责任即爱,恩义即爱,不离不弃即是爱?”
  有很多人给爱情披上美丽的外衣,也有人给它带上丑恶的面具。有人誉它为“人世间最伟大的情感。”“失去爱情就意味着失去生命的趣味”等等,真是荒渺透顶。我绝对不相信什么“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的鬼话。生命给予人的只有一次,难道为了爱情,连这仅有的一次生命也放弃了吗?那么我们的理想,我们的责任都可以不管了吗?若真是这样,人生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很多人嘲笑我:你从来没有恋爱过,你怎知道个中滋味?我当即反驳:虽然我没恋爱过,但是我爱过!
  爱过?你爱过谁?暗恋吗?他们常常这么说,然后是一阵大笑。
  我只有用鄙视的目光看着他们,一字一句地说:“我爱父母,爱兄弟,爱朋友,爱一切爱我的人,哪像你们,爱得如此狭窄。”
  他们往往愕然。
  又有一些闲着无聊的人问我:“作为聋人,你对自己的爱情有什么渴望吗?”
  我冷冷地对他们说:“至少,我理想中的女友不会向别人提没有礼貌的问题。并且,我告诉你,聋人也有恋爱的权利!”
  是的,聋人也有恋爱的权利!
  可面对面前的这位“尤人”,我却不敢,这让我一度感到迷惑。
  赵敏仿佛也想学我专心地看收。但我觉得也似乎也是心潮起伏。因为我发现她曾几次偷偷地看我。
  别打扰她吧,我对自己偷偷地说。就让这种朦胧的情感,埋藏于我们的心底。虽然我们也有恋爱的权利,但我们现在还没到恋爱的时候,对于恋爱这一话题,还是留到以后在说吧。
  此时,我的心底有变得无比轻松。
  是的,我们聋人应该自立自强。我们现在还年轻,正是学习本领的时候。等到我们有本领了,看有谁还能看我们不起?
  我们不怕别人看不起,就怕自己不争气!我很清楚,聋人是一个弱势群体,在社会上
只占极少的地位。就算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聋人代表也不过只有四十位。中国几千万聋人,只有这么一丁点儿可怜的位置。
  所以我想要重申一下,聋人当自强!
  要时刻提醒自己:虽然我是聋人,但我们不比别人差!我们享有和正常人一样的权利!他们只是比我们幸运。我们的耳朵虽然是残缺的,但我们并不残疾!我们不能自愧不如!我们应该勇敢地走上社会这个大舞台,展现我们的身姿!千万不要躲在一个偏僻的角落里,顾影自怜,自衰自叹!
  当然,学习是聋人的第一要务。只有努力学习,才能让聋人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因为我们已失去了一只耳朵,唯有不断地学习,才能弥补这一残缺!
  学习,可以让我们的视野更宽广,看待事物更全面。懂得越多,就越自信。我们的进取精神,也就更加激越!
  聋人,当自强!


转贴:天涯博客

1

主题

57

帖子

57

积分

初级会员

积分
57
QQ
发表于 2008-1-20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哪里
我们是中国人

0

主题

425

帖子

425

积分

中级会员

我相信我能够成功,我一定要事业

积分
425
QQ
发表于 2008-1-20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绝对不相信什么???
我的人生目标是立志做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签到|Archiver|版权|手机版|听障论坛

GMT+8, 2025-7-15 05:21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