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yangsuny 发布日期:
2008-6-12 |
| 国家要是实在为老百姓残疾人做点好事,就立法出台保障残疾人就业医疗保险。不过目前空想,至少50年不过有太大的作为 |
| 作者: 一片叶 发布日期:
2008-6-12 |
| 我们年年月月交医疗保险,耳朵聋了,医学无法医治,医保无法享受,这算什么公平公正?大家能否团结起来,向有关部门呼吁,将听障这个特殊病种纳入医保范围。 |
| 作者: 快乐蓝人 发布日期:
2008-6-14 |
引用第1楼yangsuny于2008-06-12 14:29发表的 :
国家要是实在为老百姓残疾人做点好事,就立法出台保障残疾人就业医疗保险。不过目前空想,至少50年不过有太大的作为 |
50年?应该是百年后吧 |
| 作者: 无耳斋主 发布日期:
2008-6-14 |
深圳聋人的这种补贴应该是一种社会福利性或社会保障性的补助,并非是补偿。深圳的肢残人、盲人等应该也有这样的补助。
五十至七十年代末期因药物造成的后遗症,不算是“医疗事故”。那个时候医学技术的发展水平是有限的,同时如果不用当时的药物进行治疗,可能你们也不会活到现在,还到这儿上网玩。
但总的来说,中国是向高福利社会发展,深圳经济比较好,先行一步。 |
| 作者: 爱了散了 发布日期:
2008-8-11 |
| 支持!聋人经受了太多的不幸!是正常人不能体会的!应该让国家重视才行! |
| 作者: 蒙牛 发布日期:
2008-8-15 |
| 我的耳朵是被解放军医院致聋的 尚不清楚原因何处 不好说 |
| 作者: 黑白分明 发布日期:
2008-8-31 |
| 深圳聋哑人听障补贴二百元和医疗事故不搭界! |
| 作者: 襟眼簪花 发布日期:
2008-9-01 |
我不太明白,这个听障补贴,是针对当年打针造成听力损失的赔偿,还是针对有听障的残疾人的补贴(类似低保那种)?
如果是前者,等于政府主动承担当年医疗事故的失误并为此买单,如果是后者,也只能是政府对残疾人体现人文关怀。这是两种概念。 |
| 作者: 穿花衣 发布日期:
2008-9-02 |
| LZ的文章说:青霉素能致聋,我不知道,请问有谁知道? |
| 作者: 团锦结 发布日期:
2008-9-02 |
你发烧感冒导致肺炎,医生开些药给你治病,你病好了之后,突然发现了变成听障人。再去医院检查看病,医生又给你打庆大霉素或者链霉素等治耳聋的药。一般医生误诊就是这样的。
我不是说你的,而是陈述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