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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2月20日上午,把一面写着“法律援助残疾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的锦旗送到了石龙区司法局工作人员手中后,聋哑人王学家用右手拍拍胸口,双手合在一起,深深地鞠了个躬。王学家的妻子何彩霞说:“他这是向你们表示感谢的。”
今年54岁的聋哑人王学家是石龙区人
民路街道龙祥社区居民。1974年,他在高庄矿职工医院当了清洁工,当时没有办理什么招工手续。他心灵手巧,十分勤快,除干好清洁工作外,还为医院修门窗,干杂活儿。 在修理水管期间,由于劳累过度导致静脉曲张,落下新的残疾。1995年《劳动法》实施后,单位始终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
随着时间的流失,养老保障的问题越来越困扰着王学家。他多次找医院和高庄矿领导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以便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可医院、高庄矿均没有答应。今年7月1日,他被无条件辞退了。
石龙区司法局148法律服务所得知王学家的情况后,委托律师免费为他提供法律援助。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此案。仲裁法庭依据事实,认定王学家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33年,双方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经和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遂根据《劳动法》裁定用人单位支付王学家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1.65万元,并按社保部门核算的数据为王学家补缴养老、医疗、失业3项社会保险费。
(牛献廷 郑自伟 马鹏飞)
来源:平顶山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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