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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残疾人提前退休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残联副理事长郭新志:
关于残疾人提前退休的建议
残疾人和正常人一样交纳社会保障金,早几年下岗潮下岗的有一大批残疾人已在50岁左右,且绝大多数是自己交纳养老保险,或吃低保,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极大的生活和经济负担,还有部分交不起养老保险,将来就没有了养老保障。这是残疾人以及家庭极大现实问题。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在自身努力和政府关爱帮助下,圆了就业梦。但残疾人随着年龄增长,身体机能衰退,就业能力和稳定性逐渐降低,需要政府和全社会更多关注,根据现实的状况,政府要做出新的政策调整和政策的改变。
分析:
在对待残疾人享受养老待遇年龄上给予提前退休的优惠政策,目前国家法律法规并无专门规定残疾人退休年龄,残疾人和健全人退休年龄一样。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是最困难的社会群体之一,因此关心、爱护和帮助残疾人,是我们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性标志。
对于解决残疾人退休问题着实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障碍处日益加重,导致再无力上岗工作。此后的生活进一步地拮据。目前残疾人的总体生活水平和健全人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尤其是智力、精神等方面的残疾人,不少人生活困难。因此,让残疾职工提前办理退休,让他们有固定的生活养老保障,不仅关乎残疾人家庭的和谐安定,更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有研究表明,重度残疾人平均寿命远低于健全人的平均寿命。因此,让残疾人提前退休,既符合以人为本的社会价值取向,又能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体恤与关爱。
建议政府和职能部门,请尽快出台相关法规,参照残疾人的残疾级别、程度、年龄和社保缴费状况,让残疾人提前退休。或以残疾人自愿为原则,将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社保缴费满15年,符合退休条件的,纳入提前退休范围。目前全国已有个别地方明确“重度残疾人经本人自愿申请,可提前5年从55岁开始享受养老金待遇。”同时,将智力、精神残疾的一至四级人员,其他残疾类别一至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员,优先纳入提前退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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