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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5-4-29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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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二天里,我周围发生了二件事,一件可以回答xjr115674在4楼的帖子.另一件可以让我们聋人认识一下听人的厉害:
一是我们学校有个听人教师在写聋校发展规划时,有这样的内容:"让聋人回归主流社会"和"让聋生回归到普通人中去".从整篇文章上来理解,他所写的"让聋人回归主流社会"的含义是聋人的社会是不正常的.至于文中所说的"普通人",是指听人,也可以说是他自己,其意思是"正常的"或者"正常的人".这"让聋生回归到普通人之中"的言下之意是说我们聋人是"不正常的",或者是"不正常的人",要把我们"改造"的跟他们一样.
二是我所居住的小区有个教师要退房,另一个教师(30多岁,其实是学校里的中层领导干部)想接手买下该房子.因为原住户安装了防盗窗,需要新住户再给原住户防盗窗的钱.该教师到小区管理办公室交防盗窗款时,要求小区开收据,小区主任说这钱是给个人的(原住户),不是给小区管理办的,所以不能开收据的.该教师二话不说,就扑上去撕打起主任来!另一个管理人员看到了,忙去拉架,该教师又一口把拉架的人的手咬住了,害得拉架的人去医院打了破伤风针!发生了这样的事后,听人没人管,也没人敢去评说.而该教师也象无事一样,还理直气壮的,认为社会就是这样子,自己做出这种行为是很正常的,.....
虽说这样的事只是极端的个例,但也说明了一种深处的东西.再结合"聋人的思维是不正常的"...集体无意识偏见...制度性歧视.....去思考一下.(其中集体无意识和制度性歧视不是只针对残疾人,它针对面是很广的,比如民工,穷人,农村,不发达地区等等.....)
(为防止误解,补充一下,上面中第二个事例中的教师是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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