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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与听觉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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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7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于学语后聋而言,只要听力损失能借助助听器给予合
  适的补偿,便可实现正常的人际语言交往功能。而对于语前聋
  儿,虽然他们的语言交际后三个环节的潜在功能绝大多数都
  是正常存在的,依靠助听器听力补偿后,仍然不能进行口语交
  流,故民间有“十聋九哑”之说。这是为什么呢?要明白这个道
  理,首先要了解“听力”与“听觉”概念的区别,其次要了解言浯
  信息的需要后天的学习与训练,最后要了解四个环节之间的
  关系。
    听力,可理解为听到各频率声音的能力,它是听觉器官,
  尤其是内耳螺旋器听细胞和听神经的生理功能。听觉,是人的
  言语信息解码功能,也就是听懂话的能力,它是大脑感受到听
  细胞及听神经传递的信息后,把这些声音信息加以辨别、分
  析、综合加工、处理的功能。正常婴幼儿要听懂言语的语义,必
  须经过先听到一定“量’’的言语,当积累“量”足够多时,由量变
  到质变,才能渐渐听懂,理解语义,打一个比方,用一个500”l
  的瓶子承接露水,日积月累,当接满500m1后,水才会溢出瓶
  子。儿童的听觉犹如瓶子承接露水,接满500m1后才能听懂
  语义。听力的大小决定瓶口的粗细,正常儿童的听力像一个广
  口瓶,聋儿的残余听力犹如一个细口的瓶子,当广口瓶接满
  500m1时,细口瓶可能只接了几十毫升,甚至几毫升。所以聋
  儿仅有的残余听力,而无法形成听觉。还可以举一个例子说明
  听力和听觉的关系:一个听力语言功能正常的成年人,当他听
  本民族语言或当地方言时,完全可以听懂,并作出相应的应答
  性反应。而当他听到一个外国人用外语和他谈话时,因听不懂
  (不能“解码’’),他可能对外国话“充耳不闻”、“熟视无睹”,这
  也是有听力没有“听觉”的表现。
    言语信息的“编码’’与“发生”,即“编话”与“讲话”是人类
    的潜在功能,是在接收足够“量’’的言语信息,并形成听觉(听
    懂语义)的基础上,再靠后天的学习、训练与实践才能形成。聋
    儿发音器官虽然正常,因接收的言语信息“量”不足,不能形成
    听觉,故无法形成“编话”与“讲话”,表现为哭笑声、咳嗽声正
    常而不能说话的哑巴。聋儿在选配助听器补偿听力损失,能听
    懂话后,要说出话来,还要对发音器官的支配能力进行科学
    的、系统的训练。聋儿能说话后,常常发音不清,词语的节律不
    规范,又需要进行“正音”训练。
    言语信息四个环节中,接收信息,即能“听到”是第一位
    的,以后的每一个环节都依次建立在前几个环节的功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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