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障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128|回复: 1

共同关爱聋人 减少聋人犯罪

[复制链接]

1369

主题

3495

帖子

3557

积分

vip会员

苡菠芝茗

积分
3557
发表于 2007-11-23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个头不高的小朱站在刑事法庭的被告人席上,与其他被告人庭审不同的是,公诉人身旁多了一个面目和善的聋哑手语翻译。因为小朱是个聋哑人,她要通过手语翻译才能听懂公诉人的讯问。

    小朱,这是这个女孩自己向公安机关报的姓氏,她20岁以上,这也是通过骨龄鉴定得知的。小朱伙同他人在丰台区方庄一个超市内,趁被害人不注意之机,将被害人挂在购物车上的挎包盗走,内有人民币960元,手机一部,MP3一台,钱包一个,物品总共价值3780元。

      公诉机关认为,小朱盗窃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有关规定,构成盗窃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盗窃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处罚。法院当庭进行了宣判,判决小朱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从丰台法院近年来审理的案件来看,聋哑人犯罪的案件越来越多,而且有五大特点,一是手段单一。集中在盗窃罪和抢夺罪等与金钱有关的侵犯财产型犯罪上;二是他们大多结伙作案,作案时分工明确;三是他们大多是外地人。小朱就是四川人;四是文化水平大多都很低。几乎没有维持生存的一技之长;五是主要作案地点为商店、公共汽车、大众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

     我国《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一规定表明,一方面聋哑人犯罪同样要依法惩处,另一方面体现了我国刑法的人道主义精神。

     聋哑人犯罪有其特殊原因:

    1、聋哑人的生活、教育、就业发展落后于正常人,一般聋哑人比正常人收入低或没有固定收入维持其正常生活;
    2、不知法、不懂法,缺乏与社会的沟通和接受正常的法制教育;
    3、聋哑人不属于无责任能力人,困为他们没有丧失辨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但由于他们在生理上有缺陷,受教育也有一定的限制,从而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他们对是非的判断,经不住诱惑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杜绝和减少聋哑人犯罪,需要社会各界共同作出努力。学校、社会、司法部门应定期为聋哑人上法律教育课,引导他们懂法、守法和用法;家庭、社会,以及专门机关应该加强对聋哑人的文化道德教育,以及职业技能培训,将聋哑人培养成自立、自强、自食其力的人。如果社会各界方方面面的力量都来关注关心聋哑人,那么聋哑人刑事犯罪这一现象一定能得到有效地遏制并将逐步减少。
                            [move]讓風吹走伱啲嚘矁,讓雨洗掉伱啲烦惱,讓陽桄帶給伱温煗,讓月亮帶給伱温馨,讓美好啲論墵帶給伱開心!  ьō啵吇Ζǐ[/move]

0

主题

166

帖子

166

积分

初级会员

希望交到好朋友.

积分
166
QQ
发表于 2007-11-23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指导他们减少犯罪.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签到|Archiver|版权|手机版|听障论坛

GMT+8, 2025-7-11 18:38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