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听力筛查 正常活产儿和NICU听力障碍的发送概率分别为1%-3%和2%-4%。我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2006年)表明,我国听力残疾(含多重残疾)人共2780万,其中单纯听力残疾人2004万,占残疾人总数24.16%,我国现有0-6岁聋儿13.7万,每年新生聋儿2.3万。由于新生儿及婴幼儿听力损失的高发病率、高危害性和高度可干预性,通过新生儿和婴幼儿早期听力检测科早期发现听力障碍,这在预防聋哑和语言发育障碍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相关概念: 1.目标人群筛查:使用客观生理学方法和主观测试方法,对具有听力损失高危因素的新生儿进行听力筛查筛选测试和对有听力障碍的新生儿和婴幼儿进行早期干预方案。 2.目标性听力损失的定义:先天性、永久性双侧或单侧感音神经性、传导性、混合性听力损失,语频区(500、1000、2000、4000Hz)听力损失平均大于30dB(包含入住NICU婴幼儿神经性听力损失,例如听神经或听神经同步不良)。 (二)筛查流程 1.正常出生新生儿实行两阶段筛查:出生后48小时至出院前完成初筛,未通过者及漏筛者于42天内均应当进行双耳复筛。复筛仍未通过者应当在出生后3个月内转诊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听力障碍诊治机构接受进一步诊断。 2.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婴儿出院前进行自动听性脑干反应(AABR)筛查,未通过者直接转诊至听力障碍诊治机构。 3.具有听力损失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即使通过听力筛查仍应当在3年内每年至少随访一次,在随访过程中怀疑有听力损失时,及时到听力障碍诊治机构就诊。 新生儿听力高危因素:1.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住院超过5天;2.儿童永久性听力障碍家族史;3.巨细胞病毒、风疹病毒、疱疹病毒、梅毒或毒浆性原虫(弓形虫)病等引起宫内感染;4.颅面形态畸形,包括耳廓和耳道畸形等;5.出生体重低于1500克;6.高胆红血素达到换血要求;7.病毒性或细菌性脑膜炎;8.新生儿窒息(阿氏评分1分钟0-4分或5分钟0-6分)内容包括皮肤颜色、心搏速率、呼吸、肌张力及运动、反射;9.早产儿呼吸窘迫综合征;10.体外膜氧;11.机械通气超过48小时;12.母亲孕期曾使用过耳毒性药物或袢利尿剂、药物或酒精;13.临床上存在或怀疑有与听力障碍有关的综合征或遗传病。 (三)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影响因素 导致假阴性的可能因素: 1.如果平均听力损失小于30分贝则不能筛查出 2.现采用的筛查技术,若新生儿出现分离型低频(小于1KHz)或高频听力损失(大于2KHz)时,有可能测不出 3.听神经病单用0AE检查不出 4.20%-30%的婴幼儿听力损失时迟发的、进行性的或波动性的 导致假阳性的可能因素: 1.出生后24小时内进行的听力筛查,假阳性最高,因此一般在48小时以后 2.新生儿发育不良,随着身体的发育,42天复查时通过率明显上升 3.新生儿期耳道和中耳腔可能有羊水、胎脂、胎性残留物滞留,导致假阳性 4.新生儿在测试时可能大哭大闹,状态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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