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残友好!
二级残疾小伙朱明建在珠海乘车时被公交司机强制购票。“上车后司机说打卡,我就给他出示了残疾人证,他说这个没有用,我就拿手机想将此情景拍下来,他不愿意,还抢我手机,说我故意找事,叫我下车。无奈之下,我才投了两元纸币,坐到了目的地国际赛车场经济港。”
优惠乘车权是法律赋予残疾人的权利, 珠海市公交公司司机及售票员粗鲁的态度和罔顾国家法规和地方政令的行为让我们感到十分震惊,不禁让我们怀疑难道国家和省政府的法规只是空中楼阁,仅可远远观望? 2011年11月,朱明建正式将珠海公交告上法庭,此案将于2012年1月19日开庭审理。
近两年朱明建为争取优惠乘车权奋斗不止,已经成功地争取到广州公交、广州地铁、东莞公交的优惠乘车权!在朱明建诉珠海公交案开庭之前,我们残友撰写了一封致珠海市政府的联名信,一方面希望珠海市政府积极履行法定义务,采纳我们的建议;另一方面也给我们的朋友朱明建加油鼓劲,希望这次可以再胜一城!
在争取权益的路上我们一直不分彼此,任何参与都等于自救!
有条件的残友欢迎到现场旁听支持!^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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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开庭公告:
河源残疾人起诉珠海公交巴士公司户籍歧视案将于1月19日开庭
开庭时间:2012年1月19日(周四)上午9:00
开庭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209法庭。
法院地址:珠海市翠景路83号,
乘车路线:从香洲汽车客运站走约70米到香洲总站(公共汽车总站)乘坐602路(坐6站)、15路(坐6站)、1路(坐6站)、602路A(坐6站)、8路(坐10站)、6路(坐10站)到香洲区府站下。走约530米到香洲区人民法院。-
二级残疾人朱明建因无法享受优惠乘车,一纸诉状将珠海市公交巴士公司送上了被告席。该案将于1月19日上午9:00在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开庭审理。
欢迎各位残疾人朋友以及关心残疾人朋友的生活和生存状况的热心人士前往旁听和支持。
旁听联系人:朱明建15920892299 公益律师刘建华:15920193855;
友情提醒:庭审旁听需携带身份证。
本案案情简介:
2011年11月2日,曾先后起诉广州某公交公司、地铁公司和东莞公交公司,并获得赔偿的维权人士朱明建在珠海市内乘坐68路公交车时,要求根据《广东省扶助残疾人办法》的规定享受优惠乘车待遇,但司机拒绝了他的优惠要求,理由是他所持的《残疾人证》没有用。按照公司的优惠政策,只有持有本市IC卡的残疾人才能享受优惠。
朱明建认为这种以是否具有本市户籍区别对待外地户籍残疾人的做法与《广东省扶助残疾人办法》所规定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并且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残疾人,都可以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明显不符。
在优惠乘车的要求遭拒后,朱明建决定向法院起诉珠海公交巴士,希望能够以此推动《广东省扶助残疾人办法》规定的优惠乘车政策在珠海的落实,希望通过此举能促使珠海市有关部门尽快修改与《广东省扶助残疾人办法》以及其他与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不符的规定,保证在所有在珠海生活的残疾人,不论户籍,都能够享受到应有的优惠。 【消歧工作组】谢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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