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障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180|回复: 3

有种来辩论!!!

[复制链接]

5

主题

22

帖子

22

积分

新人会员

积分
22
发表于 2002-11-8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个人意见”和“旋律之王”你们两位是不是约好了发帖子来攻击我呢?
呵呵,如果说我的帖子里带有个人感情问题,那么你们的帖子里呢?那个从来没听说过的什么“个人意见”,你的儿子的病被治好你就可以肯定彭大夫的成果了,可是我的病呢?我的病一点效果没有,为什么就不许我心里不平???如果说我的数字没经过调查没有根据,那么当初彭大夫跟我说,我的治疗有效率在65%左右,这个“65%”是怎么来的?有确切的根据吗?是我治疗100次,有65次被治愈的可能性?而且“治愈”和“显效”和“有效”各有不同,不过好象老彭和老马都没有跟我解释过,你“旋律之王”在这里放这马后屁有什么用?
    你们做医生的应该明白,患者对你们的衡量没有别的标准,只有一个有没有效果,有效果那就是好医生,就是悬壶济世秒手回春;没有效果,别多说什么,一切在我们听来都是放屁。医生总有千百种理由挑患者原因,什么不配合啦,什么不放松啦,什么有理解上的误区啦。那么你们可以挑剔别人,怎么就不能忍受别人的挑剔呢?就象你去买电视,对电视其他的都可以不管,衡量电视的好坏只有一个标准,显示效果怎么样,不是吗?
    “个人意见”说我“散布一些猜测和诬蔑可就和诽谤、骂街没什么区别”,真是荒谬!我是患者,我经过治疗之后我有我的发言权,难道你能剥夺我的发言权吗???难道患者非得懂得医学才有评论医生的资格吗?那么我们还要舆论干什么?你们医学界的人自己关上门自己去研究,自己去评论得了,咱们患者站在门外哑巴似的等着你们的结论,你们说哪个医生好我们就傻子似的去哪个医生那里看病好了,这样的患者最令你们满意了是吗?我本人是做科技工作的,如果你们买了我们的产品,使用很费力效果很不好,你们是沉默地接受,还是表达对我们产品的不满?如果你们二位选择前一种方式,那就太好了,我爱死你们这样的客户了!如果你们选择后一种方式,表达对我们的产品不满,在舆论上对我们有不利影响,那么好吧,按你们说话的方式,我得说你们“是外行的猜测”,如果连带的对我们公司其它成熟的产品也产生排斥心理的话——这纯数正常的现象,而且非常正常,完全正常,但是用那个“旋律之王”的说话方式来说,就是“带有明显的感情用事甚至信口开河的部分”,用“个人意见”的说话方式说就是“拿这个去猜疑人家未免有失偏颇,再说些什么难听的话就更不大合适了吧”,因为你们是外行人,我是这个产品的内行人,你们没有资格评论甚至批评我的产品,所以不管我的产品怎样,你们都给我闭上鸟嘴,是不是这个道理???
    彭大夫本人可能是善良的,我不否认,但我的人也很善良,周围朋友,同学都可以给我佐证,但善良能只能说明人的人格,能说明人的技能水平吗?边远农村的村民大多善良,你能说他们学过医学之后行医就完全可靠吗?行医一辈子,能治不好几个人吗?这根本算不上什么,而且我的帖子里明确的说了,是神经性耳病没希望,不要去治了,我并没有说其他耳病。治好几个普通的中耳炎也叫“治好了很多人”。你们没看清楚就别出来乱嚷嚷,被人笑话难道是好事吗?老彭和老马他们本人都是善良的,我不否认,包括那两个护士,他们所在的工作环境,恐怕使他们对社会动态把握较迟缓,他们可能不了解最新的科技和医学动态,这是环境所致。那样的环境令我无法恭维他们的技术和能力。我不怀疑马大夫有从医的资格证明,在部队混了一辈子门诊的人弄个证明有什么难处吗?但这个证明能证明他的医术有多高超吗?我不得不怀疑。我说的“<10%”是说治疗神经性耳病的几率,我之所以敢这么说是因为我认为我已经把这个数字夸大了,恐怕实际上的几率比这还要小。神经性耳病如果真的治愈几率在这个数字之上,我想我们国家的耳病患者早就会趋之若骛了,他们的门诊也不会几十年还两间小屋的规模了,你说是吗“旋律之王”?他们检测电测听的设备以及小门诊内其他设备的陈旧,简陋,你让我们患者如何放心?请问“个人意见”和“旋律之王”二位,我们有放心的理由吗?“个人意见”,我不否定一些个人小诊所瞎猫碰死耗子治疗好了一些大医院所不能治好的疑难杂症,但因为这个我们就把希望寄托在小诊所上吗?你说“就是这样的大医院给我儿子的耳朵判了死刑,如果听他们的我儿子现在和以后都还是聋子!我同意有些人的说法,就是神经性耳聋治疗最好的地方并不是大医院、权威医院”,我看这句话才是明显的带有个人感情色彩的猜测和诽谤。你给中央发个意见信好了,以后咱们大力扶植小诊所,鼓励耳病患者流向全国各地的小诊所,这样我们就有救了,因为我们的希望在小诊所,不在大医院。我的帖子真的不是为全体耳病患者门考虑的,你怀疑的对,但是我为什么不为病友们考虑呢?我有什么目的和理由呢?我还真不知道,“个人意见”你比我更能看透我,求你告诉我吧,别让我再蒙昧下去了!
    本来我性格比较随和,不愿意和人拍桌子叫板,“个人意见”的帖子我勉强接受,那个“旋律之王”的帖子实在令人来气。这个什么“旋律之往”好象在网站里是很有职位的人,我不常来上网也不太清楚,不过不管你是老几,在我面前空口放屁我就不会客气。开始我看这个什么“旋律之王”的帖子以为是摆出论据驳倒“个人意见”的,看到后来才知道是批驳我的。你说你前言不搭后语的,连最基本的语言逻辑都没有你还发什么长篇大论?真是可笑!以后发帖子要记住“一个中心”,“一个论点”,论据和论证都要围绕论点来组织和阐发,别前边左倾到后边又右倾了,象墙上芦苇似的——根底浅。想好了再写,水平不行就打好草稿,修改得差不多了再来发,记住了吗?丢人现眼不是好事,知道吗?这还要别人告诉。不知道这个“旋律之王”是不是病友,如果是呢,不要紧,耳朵坏了咱们脑子还好。如果不是病友呢,我告诉你,耳朵坏了不要紧,总比脑子坏了强。老“旋”,你以后多喝点助智奶粉,或许还有希望吧!我劝你喝“大粪”牌助智奶粉,我叫你喝你就喝,别说这奶粉不好,你是奶粉业行内人吗?你怎么知道这个牌子的奶粉不好?不知道不要乱猜!喝出毛病了不要乱嚷嚷,别带有个人感情的猜测,诽谤和污蔑!“个人意见”你也喝一些吧,别以前喝过一种不好的杂牌牛奶就把所有的杂牌牛奶全都否定了,知道吗?
    一个小小的建议,“旋律之王”先生如果你以为你很能瞎吵吵的话,为什么不去参加辩论会或者发表轰动一时的演说?你出了名不就可以说话更牛更有影响力了吗?只是别忘了,你的老脸上别光长一张嘴,还应该留一块地方长脑子。OK?

2

主题

172

帖子

173

积分

初级会员

积分
173
发表于 2002-11-17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种来辩论!!!

过火了。

25

主题

317

帖子

317

积分

技术顾问

风行者

积分
317
发表于 2002-11-19 0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种来辩论!!!

我非常理解你的心情,我在治疗方面也走了不少弯路。但是我这里想说的是,每个人的思想和环境都不一样,他思考问题也是不一样的。我相信到这里来发帖子的都是为了大家的听力而共同关心的,不是吗?
包容也是一种美德。在这里有些不同的意见, 就不要太计较了。不是吗?来这里的每个人的心境也不一样,理解也不一样,何必强求呢?
退一步海阔天空!
请息怒哦,好不好?

5

主题

22

帖子

22

积分

新人会员

积分
22
 楼主| 发表于 2002-11-19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种来辩论!!!

天荷,并非我不能够包容,而是他们的话说的太气人了,尤其是旋律之王的最后一句话,居然说什么“留个地方长脑子”这样的话,你说我如果这都可以忍他还有什么不可以忍的了?实在是气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签到|Archiver|版权|手机版|听障论坛

GMT+8, 2025-7-23 13:02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