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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助听器也可以开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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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0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聋人朋友,好消息
7月9日中国公安部已经允许有听力障碍残疾人可以申请驾驶证啦,要求:必须佩戴助听设备后听力达到规定要求,才可开汽车啦! http://news.china.com/zh_cn/domestic/945/20090709/15555561.htm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d615cb60100dv4t.html
公安部拟允许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人申请驾驶证(组图)
http://app.mps.gov.cn:8090/consult/index2.jsp?category=12
关于征求《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修正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http://news.163.com/09/0709/17/5DQ1LQHG000120GR.html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修正案(征求意见稿)(组图)
http://www.gov.cn/gzdt/2009-07/09/content_1361124.htm
公安部就修订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征意见
http://comments.people.com.cn/bb ... 59/l_7628759_1.html
公安部就进一步放宽残疾人申请驾驶证条件征求意见 写信留言
希望各位聋人写信反映情况,批准聋人开车,聋人有权利。

重度的聋人带助听器效果不好也可以开车吗?
带助听器听不清楚也可以开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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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0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为了安全起见,还是不要开车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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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是我信仰的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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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0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类还是最适合骑摩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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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0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快点出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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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0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所谓的《征求意见稿》依然把我们听障朋友挡在了驾驶机动车的大门之外。
    第二条说:将第十一条第(二)项第4目修改为:“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可以佩戴助听设备。
    公安部在这里进行了刻意的筛选,把正在执行中的91号令中有关听力要求的条文原封不动地搬过来,却说成修改了。大家仔细看看就知道了,唯一不同的就是可以戴助听设备。如果这里的听障朋友能够听到音叉的声音,那么我就祝贺你,你跟本就不用戴助听器了,你就是一个恢复正常听力的健康人了,直接去申领驾驶证吧!
    其实这一次的修改完全是为致残人而作的。
    这一次修改后,下一次就不知道要等到哪一年了。
    这样的修改对我们是极为不公平的,我们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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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0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看细则
    现行91号令第二章第二节第十一条第四点规定: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这一次《征求意见稿》中的第二条:二、将第十一条第(二)项第4目修改为:“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可以佩戴助听设备。”
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1380/9625095.html
http://www.un.org/chinese/disabilities/convention/conventio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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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1 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聋人有几个能买得起车哟,可市区现在都开始禁止摩托车进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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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我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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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1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耳朵不好照样可以开车,只要配了合适的助听器就可以,我们这边有耳朵不好的开的士呢,每样事情都可以去尝试。
有问必答,QQ562100178,或至电:0731-82202755(小周) 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394号 www.huicongta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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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1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耳朵不好,根本就不让你去驾校报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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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3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楼kl8282a于2009-07-10 22:44发表的  :
        这个所谓的《征求意见稿》依然把我们听障朋友挡在了驾驶机动车的大门之外。
    第二条说:将第十一条第(二)项第4目修改为:“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可以佩戴助听设备。
    公安部在这里进行了刻意的筛选,把正在执行中的91号令中有关听力要求的条文原封不动地搬过来,却说成修改了。大家仔细看看就知道了,唯一不同的就是可以戴助听设备。如果这里的听障朋友能够听到音叉的声音,那么我就祝贺你,你跟本就不用戴助听器了,你就是一个恢复正常听力的健康人了,直接去申领驾驶证吧!
    其实这一次的修改完全是为致残人而作的。
    这一次修改后,下一次就不知道要等到哪一年了。
.......


我觉得应该这样理解修改稿:第一句“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是说明最终需达到的听力要求。第二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可以佩戴助听设备。"是说明允许申请驾驶一定车型的人员借助助听器来达到前述听力要求。
联接两句话的是句号不是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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