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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谈我的四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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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2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我独行发表的:“为什么犯罪的聋人多……。”随后回复帖子的5楼的彩之神所写的文章就读后感谈我的四点看法:
一、彩之神的文章里对犯罪的聋人犯罪的原因、心理历程及综合社会家庭环境的影响因素等分折比较透彻。可以说,整篇不失为好文章!我觉得写这个文章的人如果没有与犯罪的聋人打交道或接触根本是写不出这个文章来的。本人建议:可将此文章推荐给专管的聋人犯罪的司法部门与残联,作为了解聋人犯罪的动因,便于帮助引导走上正路的参考材料。
二、我独行最后一段话说的:“有人把问题的原因归根于政府,说政府不关心聋人……所以我说埋怨政府不是理由。”这说法我不敢苟同。理由是:政府是职能部门,下属设立很多不同职能的机构,尤其是残联更应负起职能的责任。对于日益增多的聋人犯罪,政府应引起高度重视,找出原因,积极进行妥善解决,那怕日理万机也必须这样做,不能因为工作忙顾不过来成为理由。如果不闻不问这是一种严重的失职与不作为!这样的官人干脆回家种甘庶。控制与减少聋人犯罪是当前维护社会稳定,构造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给以聋人的工作及各方面生活的关爱应提到日程上来!
三、对于聋人犯罪的原因,找出解决的办法,各报己报道不少,聋人网友也发表了不同的看法,谈的差不多。只有忽略一点是:聋人犯罪的发起者,将它称为教唆犯或小偷帮的头目比较合适。这些人虽然文化水平都不高,但其思维聪慧却不低。正是这些人鬼点子特多,专学黑社会老大们如何快速发财的歪门邪道,想早日成为大款人。拜金主义思想在脑子里急速膨胀。因此,必须靠手下更多的小偷为他们不断创造财富。如何去网罗与培训小偷?……如何巩固加强小偷帮体系?……不用作者多说,读者可以猜到他们是干什么去了。可以想到其危害社会的严重后果就是教唆者造成聋人犯罪增多的罪魁祸首!如不铲除这个毒瘤,想要控制与减少聋人犯罪谈何容易?!
四、聋人小偷帮的头目是否由的健全人来做来干的吗?……否定!可别小瞧了聋人的智商!有的,那是个别人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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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23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几年不久前,刚从北京三聋校毕业的男聋哑犯了杀人罪,己被枪毙了,知道吗?……更惨的是,死后人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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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6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很有见解,我佩服。你更像以前的无耳。有文化,见识高,有独特的见解。我甘拜下风。
     关于第一点,我也承认,那位彩之神写的非常精彩。我看那更像是报纸上的报道。 应该是专业水平了。
      关于第二点,现在政府,社会几乎所以人,所有组织的精力都用到如何赚钱,如何创造财富上去了,没有人关心这些事情。
       我仍然认为埋怨政府不是办法。似有推卸责任的嫌疑。政府不可能面面俱到,总有疏漏。何况,如果我们聋人说不关心我们,那么肢残人,精神病人,艾滋病人,贫困家庭等等是不是也有理由来埋怨政府,说不关心自己呢。那么只要自己做事有一点不顺利,任何人都有理由埋怨政府了。这还了得吗?而且政府也不会因为我们的埋怨而改变什么。社会就是这个样子,埋怨是没有用处的。如果你有能力就去改变他,没有能力就去适应它。现实就是这么残酷。有什么办法呢。
      第三点,你有这样一句话:....这些人虽然文化水平都不高,但其思维聪慧却不低。....这句话我深有同感。我接触的那些聋人,普遍是文化不高,但做事聪明伶俐,反应灵活,点子很多。而且很有主见,不会轻易改变自己的想法。这一点你真是说到关键上了,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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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独行:您说的没错。看问题写文章也不赖。
聋人犯罪比较辣手,固然犯罪的聋人自身有问题,全国有多少聋人在犯罪?自觉或不自觉谁去管呀?政府可以逃避么?您想想,中残联或市残联对肢残、盲人、聋人那个关心最多?它们算不算政府?聋人好比几岁至十几岁,谁去扶他们成长?我们老百姓帮助的话有这么号召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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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6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楼北京三川骑士于2007-09-23 20:07发表的  :
   几年不久前,刚从北京三聋校毕业的男聋哑犯了杀人罪,己被枪毙了,知道吗?……更惨的是,死后人身器……

啊?你说什么?死后人身器……?

能不能讲清楚啊?

听说人身上的器官可以卖钱的,一套人身器官是三十多万,这种利润看来很可观的.
全世界聋人联合起来,建立公正、合理、平等、共享的社会。 http://bbs.cndeaf.com/?a=神龙 或 http://bbs.cndeaf.com/?u=16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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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7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神龙眼尖提问,我乐意说给你听。等你听了,必将令你震惊!


根据内部消息来源确实可靠,被枪毙者的父母是聋人,我认识。被枪毙的两

个是兄妹,兄是聋人,妹是健全人。根据案件经过及法律条件的情况来看,

我个人包括朋友们在内都认为:基于杀人者及家属是残疾人,可以不判枪

毙,外省杀人犯的聋人不被执行死刑不是有这个例子的吗?问题在于人身器

官的取舍上,内幕是如何搞的?只有天知道。可见法院从审查到最终执行所

走的程序不正常不透明,不该仓促结案的法院是在北京远郊区的一个县。倒

霉的聋人父母白念十年书了,痛失两个孩子,不会找律师为自己孩子申辩。

坏就坏在这位父亲是酗酒鬼,思想淫秽,有强迫妇女就范的前科,有其父必

有其子嘛。


开刀提取人身器官是严格保密的,那么我的消息是怎么得到的呢?没有不透

风的窗。消息来源有两个:一、此案的预审科是由公安局邀请来的手语翻译

人,其中一人是我的同学(聋人)知道一点人身器官的内幕。二、两人送至

的某医院,正好其中操刀的教授是被执行人身器官者的老师(退休聋人)的

家里人,姓名自然说对上了。


唉!不关我的事,我未必要去操心,将此内幕暴光让网友们去深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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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7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震惊!确实非常震惊!

光是这样看,就吓出一身冷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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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7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聋人杀人就不该被判死刑?生命都是平等的!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至于说被取了器官,那也是他的报应,怪不得别人,杀人者,地狱所受业报更苦.
酒徒萧索,不似少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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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9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路人皆知!

杀人犯不是两个人,还有几个同伙,被枪毙人其中一人不是亲手杀死,他们为什么杀人?

为什么急忙提取死刑犯器官?等等,站在法律的角度看,申辩存有较大的空间。我知道的

一点内幕情节只有沉默与深思,前面说了这不关我的事。你酒徒小屁孩片面性一笔带过,

是不是借此发泄你仇恨聋人?你这样子怎么立足聋人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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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9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0楼北京三川骑士于2008-04-09 11:47发表的  :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路人皆知!

杀人犯不是两个人,还有几个同伙,被枪毙人其中一人不是亲手杀死,他们为什么杀人?

为什么急忙提取死刑犯器官?等等,站在法律的角度看,申辩存有较大的空间。我知道的
.......

你又在造谣了,我仇恨聋人?我发泄啥?
我谈因果报应,就是叫聋人洁身自爱,莫干坏事,否则举头三尺有神明,天道彰彰,一笔笔坏事都给你记录着呢.到时候后悔就晚了.
酒徒萧索,不似少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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