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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姜澎 ·关注王正敏案·
过去两年,对于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的王正敏院士和王宇澄医生来说,都是格外艰难的两年。
从2012年2月王宇澄正式向复旦大学举报王正敏开始,这对往日的师徒就已形同陌路。
在这两年之中,王宇澄一年的普通门诊量下降为146例,只相当于医院普通医生两天的门诊量。而王正敏院士不得不将原先用于临床、教学和科研的时间,耗费在一轮又一轮的调查中,以自证清白。
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根据三轮调查,对于王宇澄的举报给出了一个结论,并于2013年9月9日在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的网页上公布。但对于这一结论,王宇澄很不满意,他期待中科院能够“变身”为学术界的“最高法院”,对王正敏进行终极审判。而王正敏院士也不太满意,他认为不应该以“今日之非”判定“昨日之是”。
据了解,中科院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而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也正在对学术规范委员会的报告进行最终认定。“王宇澄举报王正敏院士所列出的‘罪证’,与其说是王正敏院士的过错,还不如说,因为王正敏的院士头衔,终于使得中国整个学术界不得不直面学术问题的‘历史原罪’。”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者这样告诉记者。
王正敏院士认为王宇澄应该离开秘书岗位养养业务,而王宇澄认为王正敏应该给他更多的资源。在王宇澄同事眼里,如果王正敏同意王宇澄的条件,那么几乎学科里所有的资源都由王宇澄一人享有了。
据了解,王正敏从1999年开始申报中国工程院院士,连续三次都没能当选。2005申报中国科学院院士是他的最后一次机会。
为了帮王正敏成功申请到院士,王宇澄认为自己出力不少。其父称:“申报院士材料准备的紧张阶段,王宇澄在工作中晕倒导致左门牙跌断,下唇被洞穿,缝了三针。”事实上,王宇澄最初网上举报王正敏时,举报信的落款都是“王惠”。同时,王宇澄通过亲属还帮助王正敏寻找到了刘新垣、戚正武两位院士推荐人。
2005年12月,中科院院士增选名单公布,王正敏成为中国耳鼻喉科学界唯一的院士。
此后,师生二人的关系陡转直下。王正敏在接受采访时称:“我大概在2005年底到2006年和他说,我的秘书都是做杂事的,都是临时工,让他不要再做我的秘书,好去提高业务。那时候就不让他做我的秘书了,但是中科院的学术秘书还是登记了他的名字。”事实上,曾经担任过王正敏秘书的多位医生,都在任职两到三年后离开去发展业务,王宇澄前任的秘书中就有陈兵、戴春富等。
在复旦大学附属眼耳喉鼻科医院官方介绍中,陈兵是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耳鼻喉科副主任、教授、听觉言语疾病三级学科带头人之一,戴春富2006被评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曾担任“美国耳鼻咽喉科学研究学会”(ARO)国际执委,他作为教授承担多项重大课题。
但是,王宇澄此后在职称评定、业务发展上接连受挫,他认为这是王正敏故意为难他,成功申请院士后一脚踢开了自己。此后在媒体中多次提到的《我的爱徒王宇澄培养计划》,在2009年10月也被王正敏拒绝。
在《培养计划》中记者看到:“将王宇澄列入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耳鼻喉科及上海市听觉医学临床中心重点人才培养计划;考察半年后升任耳鼻喉科副主任;尽快成为上海医学会耳鼻喉分会青年委员;王宇澄和陈兵、戴春富、吴海涛等是同龄人,无论做人、做事、做学问毫不逊色……故从现在起担任上海市听觉医学中心临床及语训部负责人;成为王正敏‘名师带徒’的新人;经过2—3年将王宇澄培养为学科带头人;王宇澄担任听觉医学临床中心第一副主任,主任为王正敏教授;参照院士终身制为王宇澄设立终身秘书制;以后所有机会首先考虑王宇澄……”
计划书中的上海市听觉医学临床中心主任正是王正敏。培养计划被拒,使得王宇澄更加认为王正敏对自己不公正,是利用了他。从2010年开始,王宇澄开始网上举报王正敏。
关于王正敏学术不端的举报,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历经近两年的三轮调查,委员们多次开会讨论、投票,最终确认王正敏没有学术不端,但属于学术不规范。
“其实校学术规范委员会2012年1月左右就在网上看到了王正敏院士涉嫌造假的举报信。”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主任周鲁卫教授在接受采访时称,委员会的成员们曾经非正式地讨论过。随后,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在2月27日接到王宇澄的举报信。
举报信中涉及几个问题:王正敏在苏黎世大学的博士学位是假的;一稿多投、一图多用;把非研究性文章列入《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候选人论著目录附件材料》;3月初,又补充举报王正敏1989年出版的《耳显微外科》和1994年出版的《颅底显微外科学》中有100多幅耳部手术的手绘图,与他的导师UgoFisch的两本专著有大量图片相同。但并未注明图片来源,书中参考文献里也没有提到UgoFisch教授的专著。
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从2012年2月27日开始对王正敏涉嫌论文、学位和申报材料造假的问题开始调查。
“来的人除了一个我认识,别的都不认识。他们态度很严肃,一开始就告诫我,要实事求是,要对自己说的每句话负责任。我感觉有种被‘双规’的味道,我按照要求提供了大量材料。”这是王正敏第一次被谈话时的感受。
按照王正敏的解释,他在书中部分图片中注明作者是UgoFisch,“有些图片本来就是配Fisch的手术内容,当时我认为没有必要再写一次了。而且我在书中已经13次提到了Fisch的名字,每种手术都提到。”
况且Fisch还为王正敏写了序,对他引进自己的手术感到非常高兴。Fisch教授写道:“在本书中仔细并细心地用图解描述了手术过程,从而促进了读者了解并选用恰当的方法解决困难的外科手术问题。”此外,他还曾公开评价王正敏院士及其专著《耳显微外科》“在中国耳科学领域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关于一稿多投的举报,因为王正敏参与署名的文章最晚发表于2005年,而中华医学会2007年才出台规定,明确凡在中华医学会下属期刊刊登的文章,在中国境内不得再刊登。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一举报并不成立。
至于申报材料造假,记者查阅《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其中第11条规定:“被院士推荐人附件材料包括:……附件3为“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中列出的10篇(册)以内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研究技术报告、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的全文;附件4为主要论著目录;附件5为重要引用和评价情况相关内容的复印件(注明出处,应为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著作的引用和评价)……”
“我的理解是,凡有署名的公开发表文章均须列入论著目录,我也希望中科院能够更全面地了解我在科研、教学、临床经验总结等方面的工作成绩,因此将57篇非研究论文,其中包括科普文章、医学教育类文章也一并登记在附件材料中,文章也都注明了不是科研论文。我想让评审人知道,我不只关注科研,也关注教学和临床经验总结,培养医学生和青年医生是更大的责任”,王正敏接受记者采访时多次澄清。
而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认为,把非研究论文篇目列入论著目录但未加以说明,这在学术上是不严谨的,应向中科院做出补充说明。
周鲁卫说:“他应该将论文与非论文分成两个附录。但文章本身并未造假。”
2013年7月上旬,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医学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无记名投票,委员们一致认为与举报相关的三本学术专著插图内容“不属于抄袭”。
7月中旬,学术委员会还聘请了三名在沪院士作为校外专家对王正敏著作是否涉嫌抄袭进行鉴定。专家意见为:“在上述三本著作中,未能逐图标注原图出处和参考文献,说明作者王正敏教授和相关出版社在出版规范上还不够规范,应予指出。但不能认为这属于学术剽窃。”
7月下旬,中科院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派人到上海了解情况。
2013年10月,王正敏向中科院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作书面说明。
“我欢迎王正敏用自己的方式使用我的图片。我不会回复任何中国媒体。但如果复旦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开展调查,那么我将一定支持王正敏。”王正敏的导师Fisch在得知发生在中国的这场学术纷争后这样表示。
据了解,在王宇澄举报王正敏后不久,Fisch就收到了不少国内媒体的邮件,向他求证王正敏使用他的图片是否得到他的认可,也有要求他发表看法的。眼耳鼻喉科的知情人士表示,Fisch曾在邮件中表示不会回复,因为“不愿意卷入这样的纷争,而这正是王宇澄试图在做的”。记者从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了解到,Fisch教授已经给王正敏去信明确表态,“欢迎你用自己的方式使用我的图片”,并将在复旦大学和中科院的调查中给予王正敏“坚定的支持”。
关于三部专著中插图与王正敏导师、苏黎世大学教授Fisch专著的图片高度相似,一位医学界的学者告诉记者:“在医学学科中如以线条图描绘人体解剖及外科手术图解一般均大同小异,王正敏根据国外原著重新描画,这是当时国内其他主要著作采用的通常做法,当年出版社也习惯这种做法,对其学术不规范的认定必须慎重考虑我国著作权保护逐步完善的历史背景。同时,王正敏院士在序言和正文章节引言部分已多次说明插图出处,而且在自己论著中只列参考文献,未在书中引用他人作品处注明原作者名字,也是医学论著中较为常用的表达方式之一。”
即便是得到Fisch的支持,学术规范委员会仍然投票认定王正敏存在学术不规范行为,对此,周鲁卫解释称:“我们也经过了几轮讨论,最后认为,即使作者已经认可了,按照规范的做法,图片的使用仍需取得原书出版社的书面同意。”不过他也坦陈,现在中国完全这样做的不多,更不要说在1989年了,那时中国还没有加入世界版权公约,甚至连著作权法都没有诞生。
从2012年2月到2013年9月,漫长的调查曾经使不少人质疑调查过程是否公正。
周鲁卫教授解释,很多材料都是几十年前的,要认定非常困难。“其中耗时最长、最复杂的调查,是关于王正敏学位真假的调查。”周鲁卫教授告诉记者,2012年6月底调查报告完成后,王宇澄称,报告回避了学历造假问题。学术委员会认可了王宇澄的说法,启动第三轮调查。
王宇澄提出,王正敏1979年在瑞士苏黎世大学只是临床的专科培训。他提供了由苏黎世大学校长和医学院院长共同签名授予王正敏医学博士的德文证书复印件,以及由苏黎世大学医学院院长翻译的该证书英文复印件,在英文复印件上写明“发给医学博士学衔 (issuethe title of a doctor of medicine)”。而在UgoFis c h为《颅底显微外科》的中文版序中也说王正敏“获得苏黎世大学1982届博士学衔”,即“titleof doctor”,而非 “degree of doctor”,所以王正敏以学衔假冒学位,是学历造假。
王正敏认为,他在1980年6月至1982年6月,由国家派遣作为交换留学生在瑞士苏黎世大学附属苏黎世州立医院耳鼻喉科学习,完成医学博士论文,通过论文答辩,而被授予苏黎世大学医学博士学位。
此前,他为此事给导师Fisch写信,导师回信称,同意王正敏在自己的姓名后加上“MD”,即医学博士。
但30多年前的学位现在很难确认。学术规范委员会多次调查后,在2013年1月发现一位和王正敏同样情况的人。这位学者留学前也是上海医院里的高年资医生。2001年在瑞士苏黎世大学通过两年学习获得了和王正敏一样的证书。但他回国后第一时间就前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中心认证他的学位为博士学位。服务中心提供了这位学者在当时认证的档案。
事实上,王正敏的证书也在2013年获得了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他获得了瑞士苏黎世大学的博士学位。认证书称:“王正敏1980年6月至1982年5月在瑞士苏黎世大学(Universitaet Zuerich)从事眼鼻咽喉科学专业研究,向大学提交学位论文,并通过考核与审查,于1982年5月获得该校颁发的医学(论文)博士学位证书”、“经核查,苏黎世大学系瑞士正规高等学校。王正敏所获博士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经查无误。”
历史遗留问题需要学术规范重建来解决
本报记者 姜澎
王宇澄和王正敏的纷争,更多地使中国学术界面对了学术规范的历史遗留问题。“国内应该尽快建立起严格的学术规范,认真梳理学术发展的历史,对于哪些问题是该历史对待,哪些问题是必须严格查处,必须有一个界定,一个具有科学精神的成熟社会应该有一套成熟的学术评判机制。这类高度专业化研究领域的问题不断在媒体上以泛道德的眼光翻炒各种似是而非的证据,形成全民大会般的公审,并不合适。”一位医学界的著名学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
上世纪80年代法律的缺失导致学术规范不够严格
据一位法学界的教授介绍,严格从法律意义上来说,王宇澄举报的关于王正敏出版的书中图片侵权并不成立。因为我国是1992年加入世界版权公约,而我们国家第一部著作权法在1990年9月出台,1991年6月开始实施。最新的著作权法2001年出台。但王正敏院士被举报抄袭的那本《耳显微外科》出版时间是1989年,“在此前,学术界和法律界对于著作权和知识版权的认识以及界定,和现在有一些不同之处。”
至于复旦大学的学术规范,直到2004年才第一次正式出台。据耳鼻咽喉科医院的一位医生称,王正敏的三本专著作者的标注都不一样,从某种程度上也显示了过去30年来学术规范的不断成熟——第一本《耳显微外科》,标注是“王正敏编著”,第二本《颅底外科学》写的是王正敏主编,而第三本《王正敏耳显微外科学》才是写的王正敏著。“这说明了学术规范建设是一个不断进步的过程,这个过程到现在也没有停止。如果纯粹是学术举报,那么这样的案例其实是有助于学术进步的。”
“其实大学很多理工科院系资料室里的资料过去完全是翻印过来的,按照现在的著作权法来看,都是违法的。”某985高校电子工程系的一位教授告诉记者。
“要知道,在上世纪80年代,中国整个学术界面临的是重建,当时整个学术重建的需求之迫切使得学术规范之类的问题都来不及进入学界的视野”,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授说:“就像一个饥饿了太久的人,只要先填饱肚子,至于食物是不是健康,烧的方式是不是符合营养学标准,根本还来不及讨论。国内的学术界与国外学术界的发展几乎有百余年的差距。国内学术界的研究能力、研究范式都尚未进入现代社会,如果以现在国际通行的学术标准来考察当时的研究成果,很多都是经不起考验的,其中既有学理上的错误,也有学术规范的不当甚至是严重错误。”
学术规范是从根本上保障学术继承和学术创新的实质规范问题。但即便是现在,国内的学术规范问题也没有完全解决,研究者长期以来没有对所引资料做注释的习惯,因此注释五花八门,要么该注不注,要么是一些研究者把一些不适合公开标注的信息列入到注释中去了。
现在关于学术规范只能算是国内学术界在某些方面基本达成了一致——凡是学术研究成果,一定要交待前人研究的情况和自己研究的新意所在;一定要对文内直接或间接引文进行注释说明。这位学者告诉记者:“虽然还不够,但是这已经是很大的进步。”
学术不规范和学术不端应有严格界定
其实学术不端和学术规范究竟应该如何界定,很多时候并没有明确的界限,此次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内部也进行过几次争论才达成一致。
据复旦大学介绍,该校在2004年前后出台了学术规范的要求,当时对学术规范的定义有8点,但把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不规范的行为混为一谈了。2008年、2009年、2010年、2012年陆续修改。
2012年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一共处理了16个学术规范举报,2013年处理了12起学术规范案件。
现在学术委员会认为,学术不端应该涉及两点,“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和“伪造、篡改数据、图片和文献,或者捏造事实”。按照2012年人社部的《事业单位公务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来确定学术不端行为。
去年10月15日,校学术委员会通过《复旦大学学术规范》,今年1月6日,校长办公会议正式批准《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实施条例》。
关乎学术标准的判定问题,不少学者认为,这应交由学术界自身以及各个不同研究领域的专业者。“国际上许多科学领域的是非,几十年官司打下来还没有一个明确结果,怎么可以就用几天到几个月时间,由外行判断来加以审判?”
王正敏的论文出现这样的情况,以现在的眼光来看,虽然有不规范不当之处,但不至于上升到学术道德层面。科学研究包括学术规范都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给科研的进步充裕时间,不应以今日的学术规范要求去审视当时。”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院院长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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