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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听障人信息无障碍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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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结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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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联盟 | | 苏州艺谐文化创意服务部 | 南京启龙听障人公益机构 | | | | | | QQ | | 14898647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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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 |
目唀孟/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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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第一章嬀/font]前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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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嬀/font]礀目绪论 |
一、项目实施的背景 |
二、实施项目目的及意义 |
三、实施项目的主要理由 |
四、实施项目的主要内容 |
五、受益群体 |
六、实施项目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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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嬀/font]研究设计 |
一、概念界定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对象 |
四、研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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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嬀/font]结果与分析 |
一、实施项目情况报告 |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调查结果 |
三、听障人信息无障碍现况的调查结果 |
四、听障人享受宽带及电视资费优惠情况的调查结果 |
五、各地听障人使用宽带和收看电视费用优惠规定的级别分析 |
六、听障人享受宽带和电视费用优惠政策的文件在各地的出台情况分析 |
七、各地听障人享受宽带和电视费用优惠政策中的“低保、特困限制”状况分析 |
八、听障人收看电视手语、参加会议、坐公交车的状况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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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嬀/font]总结及对策建议 |
一、研究发现 |
二、对策建议 |
三、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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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
附件二:华东地区78市残疾人联合会回复情况及其内容 |
附件三:听障人信息无障碍现况调查问卷 |
附件四:听障人享受宽带及电视资费优惠情况调查问卷 |
附件五:相关信息无障碍的法律法规部分条款汇总 |
附件六:近年来有识人士倡导信息无障碍行动及其新闻汇总 |
附件七:近年来有识人士呼吁改善“残疾人”称呼的新闻汇总 |
附件八:公益联盟大事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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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脀安/font] |
多年来,听障人对电视手语与字幕同步实现、身障人会议配加字幕、公交车报站字幕化、享受宽带上网及电视资费优惠的呼声很高。为了深入了解法律法规在各地落实情况以及听障人在现实中享受信息无障碍的状况,公益联盟——苏州艺谐文化创意服务部和南京启龙听障人公益机构于2012年9月至2013年5月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听障人享受宽带及电视资费优惠情况问卷调查、听障人信息无障碍现况调查问卷等多种方式对以华东地区为主的听障人进行了为期9个月了解、调查、分析。 |
本研究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选取华东地区26市已回复的残联作为样本,加上全国各地听障人填写的调查问卷为样本,主要通过邮寄、网络和实地三种调查方式,对《残疾人保障法》及《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中规定的听障人使用宽带、收看电视的优惠权利在全国各地的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又对听障人对电视手语节目、相关身障人会议、公交车报站的字幕化需求状态进行调查与分析。本研究的主要发现问题为以下四点内容: |
一是政策制定问题。 |
二是低保、特困限制问题。 |
三是电信和广电服务单位对听障人收费存在的问题。 |
四是电视手语节目及身障人会议存在的问题。 |
据此,本研究提出以下六点改进建议: |
第一,完善地方法规和规章制度。 |
第二,实行对听障人减免费用的方案。 |
第三,完善和健全电视和会议配加字幕的机制。 |
第四,明确权利遭侵犯的救济渠道。 |
第五,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 |
第六,鼓励听障人积极依法维权。 |
公益联盟实施《倡导听障人信息无障碍建设》公益项目,旨在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听障人事业,推进信息无障碍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甚至消除身障人之间、听障人与健全人之间的信息交流的障碍,使听障人能够享受信息化所带来的成果,促进消除社会不和谐的因素,推动我国无障碍工作向信息化迈进,为听障人能够更加平等、更有尊严地参与到社会的工作和生活中,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做出更多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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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联盟:苏州艺谐文化创意服务部、南京启龙听障人公益机构 |
2013年6月 |
第一章嬀/font] |
前言 |
苏州艺谐文化创意服务部和南京启龙听障人公益机构是公益联盟单位(以下简称公益联盟),是专门为全国听障人提供公益服务的非盈利性组织。公益联盟以“弘扬听障人文化,服务听障人事业”为宗旨,关注听障人在教育、就业、文化、生活、福利等权益方面的问题,致力于建设和谐的听障人社会组织,努力消除基于聋哑的歧视,促进听障人事业发展。公益联盟绝非“半官半民”性质之残疾人联合会的冤家对头,又非聋人协会的另类,是自愿自觉主动帮助残联和聋协开展听障人事业工作、自觉参与听障人社会服务管理的体系建设的社会组织,是残联和聋协的有效补充。 |
公益联盟将积极加强与聋人协会的联系与合作,在党和政府的方针下,有序参与社会管理、承担社会事务,承担社会责任,运用社会化工作方式,整合调动社会资源和力量。通过召开研讨会、调查研究等,就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与服务进行深入研讨,与聋人协会共同探讨在“两个体系”建设中发挥作用,努力帮助聋人协会实现“三个活跃”目标,为听障人提供更多、更直接、更个性化的服务。目前,公益联盟计划下一步将筹备实施听障人文化产品营销策划服务、听障人劳动就业权益保障等公益项目。 |
公益联盟以听障人为本,依法从事听障人信息无障碍公益服务活动,为全面发展中国听障人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着重以听障人为本,在实施、调查过程中掌握了第一手宝贵的资料, | 四套班子、残联无论是从社会效益还是经济效益来讲,信息无障碍建设事业的推广都具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和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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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益联盟的局限在所难免,《倡导听障人信息无障碍建设》项目总结报告中存在不少偏颇疏漏,恳请四套班子领导、残联领导、相关学者专家、社会组织研究者、聋校教育工作者、高校相关专业师生、听障人等各位提出宝贵的批评和建议,以便改进我们的工作。 |
公益联盟:苏州艺谐文化创意服务部、南京启龙听障人公益机构 |
2013年6月 |
第二章嬀/font] |
礀目绪论 |
一、项目实施的背景 |
据中国残联2006年底统计,现有听力障碍人近2200万,在各类身心障碍人中所占的比例是最大的。由于好多地方迟迟尚未落实国家制定的相关信息无障碍的政策,导致听障人在生活、工作、出行、就医等方面中遇到诸多获取信息的不便和困难。这一弱势群体非常渴望得到社会的理解和帮助,要求充分享受信息无障碍,充分的参与社会生活,能够获得与健全公民一样的平等权利和机会,并共同分享社会的科技、经济、文化发展成果,从而改善自身的生活条件。因此,听障人对电视手语与字幕同步实现、身障人会议配加字幕、公交车报站字幕化、享受宽带上网及电视资费优惠的呼声越来越高。 |
2012年8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步入了法制化轨道,标志着我国身障人事业在科学发展的道路上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无论是从社会效益还是经济效益来讲,信息无障碍建设事业的推广都具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和价值。信息无障碍建设是完善城市功能不可或缺的一个基本元素,将提升城乡现代化建设和管理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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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项目目的及意义 |
本项目的实施,更好地推进信息无障碍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甚至消除听障人所遇到各种信息的障碍,使听障人能够享受信息化所带来的成果,为听障人创造展示自身价值、奉献社会的机会,是新时期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人文关怀的具体体现,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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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从社会效益还是经济效益来讲,信息无障碍建设事业的推广都具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和价值。随着《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实施,将惠及全社会成员。信息无障碍环境建设与全社会成员密切相关,是每一位社会成员走出家门、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的重要条件。信息无障碍建设是完善城市功能不可或缺的一个基本元素,将提升城乡现代化建设和管理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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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项目的主要理由 |
1、各地电视台虽然每周播放了配播手语的新闻节目,但是在现实中绝大多数听障人根本看不懂电视手语节目,加之电视台不可能天天播放手语节目,所以听障人干脆不看电视手语节目。电视手语节目无疑成了摆设,是资源的巨大浪费。广大听障人迫切需要所有电视节目实现字幕化,包括新闻播音和字幕同步实现、手语和字幕同步实现。 |
2、各地政府和残联举办的相关身障人会议,绝大部分没有提供速录和字幕服务,听障人也根本看不懂翻译的专业术语手语,不能更好地深刻领会会议精神。 |
3、各地部分公交车没有安装语音和字幕报站双系统,加上频繁更换公交线路及站名,导致出现很多本地和外地听障人经常下错站的现象。虽然有的公交车安装了字幕报站系统,但没有显示“下一站是××站”或“前方停靠××站”,只显示“××站到了”字幕,车内拥挤,听障人来不及准备下车。 |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提供电信、广播电视服务的单位对盲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给予优惠。”这条款其中的“鼓励”不等于强制,电信、广播电视服务的单位是盈利性的非公有制单位,当然有权拒绝落实这政策,导致许多听障人不能享宽带上网和收看电视的优惠政策,这条款无疑是形同虚设。很多听障人对电信和广电服务单位全额收取听障人宽带上网费和数字电视收视费非常有意见。网络和电视是有声有影、健全人可以既听又看的,可是听障人只能看图文而不能听见声音(听不见网络、电视里的各种声音),将听障人和健全人同等收费是不公平的、不合理的,再说听障人是困难的弱势群体,他们收入很低,生活水平不高,信息相对比较封闭。 |
5、《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规定:“制定落实残疾人生活用水、电、气、暖费用,挂号费、诊疗费,泊车费,盲人、聋人手机短信和宽带费用以及农村筹资筹劳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颁布至今已有两年了,全国有很多地方尚未制定落实听障人宽带费用的优惠政策,导致很多听障人对此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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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项目的主要内容 |
1、推进电视新闻节目实现字幕化 |
2、推进电视手语和字幕实现同步 |
3、促进会议提供速录字幕服务 |
4、促进公交车实现报站字幕化 |
5、督促听障人上网费优惠政策落实 |
6、督促听障人电视收视费优惠政策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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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受益群体 |
对信息无障碍有需求的人群: |
1、因各种原因听力降低的人(加上老年性耳聋患者将不止2千万) |
2、家中有听障人的健听人 |
3、怕影响家中亲人学习或工作而关闭声音选择字幕节目的健听人 |
4、初步接触汉语的外国人士、方言使用者等 |
5、看不懂专业术语的手语、无法翻译专业术语的手语的听障人 |
6、听不懂专业术语的社会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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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实施项目的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
2、《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 |
3、《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
4、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 |
5、听障人受教育水平比以往较高,法律意识较强,有利于本项目的实施 |
第三章嬀/font] |
研究设计 |
一、概念界定 |
1、关于身心障碍人称呼的概念界定 |
“残”和“疾”两字,在汉语中是个带贬义的,在价值判断上具有浓厚负面色彩的字眼。国际残奥委会主席克雷文曾说过:“最终的理想是disable(残疾)这个词最终消失。” |
毋庸置疑,身心障碍人的思想、心灵、精神都不残,身心障碍人并非永远处于疾病状态。因此,为规范对身心障碍人的称呼,公益联盟建议把“残疾人”改为“身障人”或“障碍人”。 |
2、关于听力障碍人称呼的概念界定 |
“聋”在字典的解释是:耳朵听不见声音。但是在现实中,听力障碍人只是丧失部分听力,能听得到大的声音,只是言语能力稍差而已。 |
再者,“聋”本身含有聋俗(比喻愚昧无知的流俗)、聋昧(比喻迟钝、愚昧无知)、[table=100%,#ffffff]聋言(比喻遮蔽,欺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