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障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3193|回复: 4

大家注意了孕妇不能用的药

[复制链接]

3

主题

94

帖子

95

积分

初级会员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精彩的去说

积分
95
发表于 2011-7-2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青霉素:可破坏胎儿红细胞,引起严重黄疸,使胎儿死亡。

链霉素:引起先天性耳聋,骨骼发育畸形。
  
四环素:致牙釉质形成不全,骨骼、心脏畸形,先天性白内障,肢体短小或缺损(如缺四指),新生儿溶血性黄疸,最严重者可出现        脑核性黄疸甚至死亡。
  
土霉素、强力霉素:使胎儿短肢畸形。
  
氯霉素:致新生儿血液循环障碍、呼吸功能不全、发绀、腹胀(即“灰婴综合症”)。如在妊娠末期大量使用,可引起新生儿血小板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或胎儿死亡。
  
卡拉霉素:致耳聋。
  
红霉素:致先天性白内障、四肢畸形等。
  
庆大霉素:造成胎儿耳损伤,甚至引起先天性胃血管畸形和多囊肾。
  
磺胺类药物(以长效磺胺和抗菌增效剂为主):致高胆红素血症、脑核性黄疸、畸形。
  
海洛因:使胎儿呼吸抑制、死亡。
  
度冷丁:致新生儿窒息。
  
吗啡、安侬痛:抑制新生儿呼吸,使新生儿呈戒断样抑制状态,如在分娩前一周服用,可致新生儿痉挛、兴奋和尖锐的哭声。
  
阿司匹林:致胎儿小、畸形,引起新生儿凝血酶原减少数派而出血及肝脏的解毒功能障碍。
  
非那西汀和扑热息痛:引起新生儿高铁血红蛋白血症。
  
消炎痛:引起黄疸和再生障碍性贫血。
  
巴比妥类:致胎儿心脏先天性畸形、面及手发育迟缓、兔唇、腭裂。
  
扑痫酮:可胎儿指趾畸形,妊娠后期服用可致胎儿发生窒息、出血及脑损伤。

安眠酮:致畸形。
  
安定、安宁、利眠宁、导眠能:可致胎儿畸形和女胎男性化。
  
苯丙酸诺龙:引起腭裂。
  
胰岛素:引起流产、早产、死产和其它先天性畸形。
  
黄体酮:使女胎男性化。
  
可的松和强的松:致胎儿唇裂、腭裂。可的松还可致胎儿无脑、早产、早死。

孕酮、睾丸酮:引起胎儿外生殖器畸形。
  
维生素D:大量服用,可致胎儿高钙血症和智能发育迟缓。
  
维生素K:大量服用,可引起高胆红素血症、核黄疸。
  
维生素B6:大量服用,可使新生儿产生维生素B6依赖症、抽搐。维生素B6的衍生物脑复新,在动物实验中引起裂唇,亦应慎用。
  
多种维生素:如果在妊娠头三个月内服用,婴儿患难与共神经系统缺陷症的危险性高达60%。
  
丙脒嗪:致胎儿四肢畸形。
  
抗疟药奎宁、氯化奎啉、乙胺嘧啶:能致脑积水、脑膜膨出、腭裂、肾停止发育或畸形、视网膜损伤。
  
扑尔敏、敏可静、安其敏、苯海拉明、乘晕宁等抗过敏药:除有潜在的致腭裂、唇裂、缺肢作用外,还可使肝中毒及脑损伤,抑制新生儿呼吸。
  
氟脲嘧啶、环磷酰胺:可使胎儿四肢、上腭、外鼻、泌尿道畸形,以及死亡。

氨基喋呤:致胎儿无脑、脑积水、脑膜膨出、唇裂、腭裂或四肢畸形。
  
羟基脲和白消安:致胎儿多发性畸形。
  
白血宁: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损伤、无脑。
  
6-巯基嘌呤、丙酸睾丸酮、L-门冬酰胺酶:致胎儿畸形。
  
苯丁酸氮芥:能引起肾、输尿管缺损。
  
噻替哌、5-氟硫脲嘧啶、丝裂霉素C、秋水仙碱;致胎儿死亡。如果是在妊娠第16周后使用这些抗肿瘤药物是比较安全的。
  
双香豆素类药物:可致胎儿皮肤出血斑、脑障碍、胎盘早剥、骨和颜面畸形、智力低下或胎儿死亡。
  
华法令:致鼻骨发育异常、畸形。
  
甲苯磺丁脲(甲糖宁、甲磺丁脲、D860):引起流产、早产,具有催畸作用。

丙硫氧嘧啶、甲硫氧嘧啶、他巴唑、甲亢平、碘化钾:致甲状腺机能低下症、呆小病、骨化延迟、尿道下裂。
  
双氢克尿噻或环戊氯噻嗪:可引起新生儿血小板减少症。
  
利血平:引起新生儿中毒,出现鼻塞、呼吸道阻塞、甚至因缺氧而死亡。
  
咖啡因:引起唇腭裂。
  
乙醚:大量持续使用,可致胎儿死亡。
  
一切含砷药物:均致胎儿死亡。
  
多粘菌素E、B及万古霉素:服用时间过长,使孕妇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使孩子在出生后的3年里易患神经——肌肉阻滞、运动失调、眩晕、惊厥及口周感觉异常。万古霉素还可致婴儿暂时或永久性耳聋。
  
利福平:致胎儿畸形。
  
抗真菌类药物两性霉素B、灰黄霉素、制霉菌素、克霉唑:对孕妇的神经系统、造血系统、肝肾功能有严重不良反应。灰黄霉素还导致流产和畸胎。
  
氨苯蝶啶(三氨蝶呤):对孕产妇有肝损害、改变血象。
  
氯噻酮:对胎儿的不良影响。
  
速尿灵:对孕妇和产妇产生恶心呕吐、腹泻、药疹、瘙痒、视力模糊、体位性低血压甚至水与电解质紊乱。
  
利尿酸:可引起暂时性听力减退,有时可发展为永久性耳聋。
  
其他:酒精中毒孕妇娩出的新生儿可呈戒断样抑制状态;酒精可致胎儿多发性畸形。使用避孕药者应在彻底停药半年以后再孕,方可避免因用药不当而引起的畸形或痴呆儿出生。
  
[size=+0]以上药物在妊娠期限都要禁用或慎用,非用不可者,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要做到用药单一、剂量小、时间短

417

主题

5492

帖子

5494

积分

钻石会员

有了聋人在线才会精彩!

积分
5494

助人为乐奖

发表于 2011-7-2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http://blog.sina.com.cn/rdyf 点击此处查看本人的博客

16

主题

201

帖子

202

积分

初级会员

积分
202
发表于 2011-7-4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支持,谁有新生儿用药的的贴子呀
BAHA骨导和人工耳蜗产品,手术及康复咨询QQ1113947127 权威专家文章让你真正客观了解人工耳蜗!

2

主题

4

帖子

24

积分

新人会员

积分
24
发表于 2011-7-5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19

主题

526

帖子

526

积分

中级会员

积分
526
QQ
发表于 2011-7-5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不好意思的,也来学习哈     
于无声处传美韵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签到|Archiver|版权|手机版|听障论坛

GMT+8, 2024-12-23 17:45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