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民间斗士致信452家五星酒店称歧视是社会公敌
来源:城市快报(天津) 2010年12月5日
昨天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在这个日子到来前夕,乙肝携带者、上海交通大学学生雷闯因有感于厦门京闽中心酒店乙肝歧视案,给我国452家五星级酒店寄送了《法制宣传信》,同时将国家和政府关于乙肝的医学资料和法律资料寄送给了这些酒店,呼吁我国酒店业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在招用工过程中平等对待乙肝病毒携带者,其中包括天津的喜来登大酒店、天保国际酒店、泰达国际会馆、泰达国际酒店暨会馆、金皇大酒店、万丽泰达酒店及会议中心六家酒店。记者致电本市部分星级酒店,均表示目前尚没有接到雷闯的来信。
新闻缘起
昨日雷闯接受本报采访时称,2010年5月,学酒店管理专业的23岁重庆小伙子阿华(化名),在顺利通过厦门京闽中心酒店两轮面试后,于体检环节被刷下。酒店方表示,阿华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录用。为维护合法权益,阿华向厦门思明区法院起诉了该酒店。2010年10月18日,法院下达判决书《(2010)思民初字第7692号》:判决确认被告京闽中心酒店侵犯了乙肝携带者的平等就业权,判令京闽中心酒店做出书面的赔礼道歉。此案在乙肝携带者人群中引起强烈反响。“我实在忍不住了,作为五星级酒店,厦门京闽中心酒店应该清楚国家法规。”雷闯说。
发信为普及反歧视法
“这次从写信到买信封贴邮票,我和几个朋友忙了好几天,但觉得很值。”雷闯的话铿锵有力,“我的目的就是要把国家的反歧视法律宣传给更多的人和用人单位。”
此次信件名为《关于落实国家反歧视、消除乙肝就业歧视致五星级酒店的法制宣传信》,信后附有相关法规及卫生部关于乙肝知识的文件。在信中,雷闯写道:“作为酒店行业佼佼者,五星级酒店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在招用工过程中平等对待乙肝病毒携带者,避免重蹈厦门京闽中心酒店覆辙。”
雷闯还写道:“乙肝歧视和种族歧视、肤色歧视、宗教歧视等一样,是社会的公敌,是任何一个有良知公民的耻辱。希望贵酒店能够在消除乙肝就业歧视方面做出积极贡献,为酒店行业的平等就业做出努力。若如此,则为我乙肝携带者之幸,平等就业之幸,社会公平正义之幸!”
“作为一名乙肝携带者,我真诚地希望酒店业能够了解乙肝常识,了解相关法律,理解作为乙肝携带者面对就业歧视时的痛苦。”雷闯说。
需要更多“雷闯”
全国最大的乙肝携带者公益网站“肝胆相照论坛”法律版版主杨占青认为:“在反歧视的道路上,雷闯就是公民普法的典型,这样的行为是政府普法行为的有益补充。”
国内长期从事反就业歧视的知名公益人士、香港中文大学客座研究员陆军认为,公民个人给五星级酒店寄信普及法律知识,彰显了雷闯的社会责任感。“宣传国家法律、推进平等就业、反对歧视,需要更多的雷闯。”陆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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