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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志愿者做行为艺术呼吁就业平等声援就业歧视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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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艾滋志愿者做行为艺术呼吁就业平等声援就业歧视案(图)
[以下新闻线索为义务提供,欢迎采用引用、欢迎采访报道]
2010年11月15日


核心提示:安庆艾滋感染者小吴(化名)因为在考教师体检中被确认为艾滋抗体阳性,被安庆市教育局拒绝录用。小吴遂将教育局告上了法庭,被称为我国首例艾滋就业歧视案。该案于11月12日下午,在安徽安庆市迎江区第五法庭宣判,原告小吴被判败诉。深圳艾滋防治志愿者良子(化名)得知后,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和朋友一起,在深圳莲花山公园做了一个《艾滋歧视,囧!》的行为艺术,呼吁给艾滋感染者平等的就业机会。



艾滋感染者考教师被拒录,起诉教育局被判败诉

今年5月16日,小吴报名参加由安庆市教育局、安庆市人事局(安庆市人保局前身)组织实施的教师招聘。三个月后,小吴因“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他询问体检不合格的原因,被告知“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所以不合格”。小吴认为这个决定违反了相关法律中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规定,侵犯了他依法享有的平等就业权益,为此兴讼。

11月12日下午,我国首例艾滋就业歧视案在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法院一审宣判。该院合议庭认为,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十八条规定,原告体检不合格,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从事教师职业身体条件的要求。因此,两被告(安庆市教育局、人保局)在教师招聘录用工作中,对原告小吴(化名,艾滋感染者)作出的不予录用决定并无不当,因此判决小吴败诉,并由其负担案件受理费50元。



防艾志愿者做行为艺术呼吁公平就业
11月14日下午3点,在深圳莲花山公园,三名防艾志愿者脸上贴着面膜,左右两边男生分别举着“艾滋”、“歧视”的牌子,中间一名女生则拿着一块1米见方的方板,三块板子组成了一个“囧”字的造型。原来他们是在做了一个《艾滋歧视,囧》的行为艺术,希望通过这个行为艺术呼吁不要歧视艾滋感染者,给他们平等就业的机会。三名志愿者的雷人造型,吸引了公园里不少市民的围观。
良子是这个行为艺术的发起人,同时也是深圳一个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小组的负责人。良子在小吴起诉教育局,被判败诉之后,感到很震惊,他认为这个案例的败诉是对《艾滋病防治条例》的践踏,是法制社会的一个倒退。并且,将会给全国的政府机构、企事业、外资企业等树立一个先例,将引起对艾滋病感染者的健康歧视、道德歧视以外更大范围的歧视。“就业是生活来源的根本保障,对艾滋病感染者的就业歧视,是对忍气吞声的感染者人群的灭顶之灾,这个人群无法再沉默”,良子说。良子希望能采取行动来保卫这个人群生存的最低底线——艾滋病感染者的就业机会,希望安徽省安庆市教育局不要做跟践踏法律的错误行为,希望法院也能有作为的维护法律的尊严。
在和身边的艾滋感染者和志愿者讨论后,良子有了做行为艺术的想法,并且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朋友,得到了朋友们的支持。为了保护朋友们的隐私,采用了网上比较流行的面膜形式。
“戴面膜,也是艾滋病感染者忍气吞声的生存状态真实写照”,良子介绍,他们平时不敢跟身边的朋友讲自己的健康状况。感染者们每天忍受着艾滋病毒的折磨和伤害,还要忍受着人们歧视的眼光”,良子说。

[相关链接]      
国务院2006年颁布的《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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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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